江东区推出创业新政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
一是加大创业启动资金扶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宁波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8—25万元不等的创业贷款;借款期满,按期还款符合规定条件的,还可申请贷款贴息,由财政据实给予全额贴息。对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适当降低资金、人员等准入条件,并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 二是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优势。在江东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挂大学生创业园牌子,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享受孵化器政策进行适当倾斜。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吸纳5名及以上本区劳动力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可申请不超过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奖励。 三是积极建立并完善创业导师团制度。充分发挥企业及企业家的帮带作用,有选择性、针对性和导向性对高校毕业生进行创业指导。对在甬从事个体经营的毕业2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班学生,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包括人事代理档案管理费在内的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是构筑VIP式的创业“一条龙”服务。江东区人事局联合区行政审批中心为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从申领营业执照到创业贷款等手续的全程陪同服务,并享受注册公司零首付优惠。 截止到目前已经为15个有自主创业需求的毕业生提供了全套咨询服务,3名毕业生顺利完成公司注册,主要从事经营电子商务、平面设计等领域。我区将继续跟进落实,积极为更多创业毕业生服务,进一步完善创业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2009-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