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区设立千万资金吸引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
为加快推进江东人才强区战略,增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该区近日出台了《江东区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决定从原先每年1000万元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再度提高到1200万元,并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工作的实际需要,逐年递增10%经费投入。 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引进、培养、使用和激励各类创新型紧缺型人才所需的政府特殊津贴、购房安家补助或租房补贴及体检疗养;支持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和国外智力项目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型留学人才创新创业补贴;表彰奖励为江东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和在人才资源开发利用中有突出贡献的企事业单位;加强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和创新团队建设等八大类人才开发项目的支出。 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了资金扶持力度和政策覆盖面,对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每月发放政府特殊津贴15000元,并一次性补贴住房资金100万元;对会展、物流、金融、中介、创意、信息技术等符合该区产业发展要求的高端服务业紧缺人才,根据不同层次每月补贴1000元至5000元。对引进并在江东区担任学术技术项目带头人或在区属企业担任高层经营管理职位的,按博士2000元/月、硕士1000元/月的标准发放留学人员创新创业补贴。对列入各级人才培养工程人选给予5万—1万元不等的培养经费资助。对成功申报1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业一次性补助5万元,对在站博士后的工作站每年资助科研经费10万元,对出站后在江东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服务期协议的博士后,3年内每年补贴7万元。对于获得立项的国外智力项目,对照市外专局的资助经费再给予1:1的补贴。(2009-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