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表彰第六批自治区优秀专家推进人才强桂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六批自治区优秀专家的决定
近年来,全区各类人才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勤奋工作,锐意进取,乐于奉献,在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创造出可喜的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政治素质好、业务技术精湛、贡献显著的优秀人才。为了表彰先进,鼓励更多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更大的业绩,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授予韦飞燕等52名同志第6批“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专家”称号,并按《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专家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发[2004]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享受有关待遇。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希望受表彰的第6批自治区优秀专家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不断进取,充分发挥学科、技术带头人的作用,在推进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建设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全区各类人才要向受表彰的自治区优秀专家学习,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艰苦创业,勇于开拓,大胆创新,快出成果,多作贡献,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更加突出的业绩报效国家,服务社会。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我区“人才强桂”战略,大力促进人才队伍的思想解放和观念更新,进一步建立健全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激励竞争机制,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使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使各类优秀人才更好地集聚到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事业中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