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编办扎实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
市编办严格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规定,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做到应公开全部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全市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一是单位贴近业务实际抓公开。各事业单位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及事业单位年检,及时将开展业务情况、资产损益情况、变更登记的执行情况、单位绩效情况等,通过本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网站等多种渠道进行信息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查阅。
二是登记管理局完善制度严公开。建立信息公开备案制度,各事业单位公开信息的内容和方式及时报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备案。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重大事项,经主管部门、市编办审核后,及时予以公开。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网上专栏、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方式进行信息公开,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主动接受基层和社会群众的监督,
三是编办强化监督检查促公开。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网上查询、实地查看、专项检查等形式对各事业单位公开信息的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事业单位并提出纠正和处理的意见,并要求事业单位将处理的结果及时上报,确保信息公开制度在各单位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于钊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