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全市就业创业公共服务满意度出炉
日前,由我局委托宁波市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中心,于2013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期间,对全市11个县(市)区所属的共计550家用人单位、550人创业者和2200个劳动者进行了就业创业公共服务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2013年全市就业创业公共服务满意度达75.7分。在三类调查对象中,用人单位、创业者和劳动者的满意度分别为78.2分、74.9分和74分;在就业政策、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的评价中,广大服务对象对就业服务的满意度最高,达到76.6分,其中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业务水平和办事效率最受肯定,满意度得分达78.9分。
在2012年底全市实现了充分就业县(市)区创建全覆盖基础上,2013年4月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深化宁波市充分就业县(市)区创建活动的通知》(甬政办发〔2013〕97号),首次引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价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满意度指标,作为全市深化充分就业县(市)区创建活动评价内容之一。开展满意度调查,是深化创建工作的一个亮点,也是一个难点。我局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制订了《宁波市深化创建充分就业县(市)区评价细则》和《宁波市就业创业公共服务满意度调查方案》,并协调各县(市)区共同配合宁波市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中心做好本次满意度调查的实施工作。
本次调查,客观反映了社会公众对我市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的评价和满意程度,真实体现了全市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工作的总体状况,也是对我市自2009年开展充分就业县(市)创建活动以来就业创业工作成果的一次检阅。在就业创业服务管理受到好评、整体评价较为肯定的同时,也显示了各地在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上存在较大差距,在就业创业政策方面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等问题,为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完善机制、提高服务水平指明了方向。
我市在深化充分就业县(市)区创建活动中开展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满意度调查,必将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健全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度,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动我市更高质量的就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市就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