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
全县各工商企业:
为鼓励支持企业加强合同和信用管理,推动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促进我县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规则》的规定,我局决定开展2019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领取营业执照并开业满二年(截止计算日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二)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
(三)合同履约状况良好。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100%;
(四)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
(五)企业经营效益良好,且同意由公示监督机关将本企业申请公示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营业额)等信息在“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二、书面申请材料
(一)《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
(二)《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承诺书》;
(三)企业2019年度资质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首次申请企业提供第(一)(三)(四)项材料;已公示2018年度“守合同重信用”的企业,提供第(二)项材料。
三、活动时间安排
本年度申请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于网上提交申请。申请公示的企业请登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系统”(网址:http://sz.gdgs.gov.cn/login)进行申请。
联系电话:0758—8660690。
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