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电力保护条例听证会的公告
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程,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市法制办会同市经信委拟于2018年3月8日召开《泰州市电力保护条例》立法听证会,现就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地点
2018年3月8日上午9:00,在泰州供电公司三楼354会议室(泰州市凤凰西路2号)举行。
二、名额分配及参加听证会人员产生方式
(一)听证参加人:人大、政协代表各3名,光伏等新能源单位、工业园区代表各3名,住宅小区、社区、居民用户代表各3名,重点用电单位5名,其他各界代表5名;
(二)听证旁听人:听证会设立旁听席10名,欢迎各界人士报名,作为听证旁听人参加旁听;
(三)市法制办根据上述名额分配的报名顺序确定听证参加人以及听证旁听人,并通知其参会。参会人员应当按时参加听证会,并围绕听证事项陈述观点和理由。
三、报名方式及起止期限
报名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地点登记;
报名登记地点:泰州供电公司三楼354会议室,联系人:王锦程,联系电话:159****6588,86682709;
自本公告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7日下午3:30。
四、听证内容
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听取社会各界对《泰州市电力保护条例(听证稿)》的意见和建议。
(一)如何规范有效行使电力保护行政执法权;
(二)孔明灯燃放、吊车碰线等外力破坏电力设施行为的防范与处罚;
(三)政府加强居民住宅区供配电设施设计、建设、运维以及升级改造等监管,保证供配电设施质量,保障居民住宅区用电安全。
五、其他事项
请参会的听证参加人认真研提修改意见,将意见反馈形成书面意见带至会场。
***:
***1: 泰州市电力保护条例(听证稿).doc
***2:《泰州市电力保护条例》听证会报名表.doc
泰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