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学生少儿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启动
2018年度学生少儿、大学生参加所属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疗保险)费用征收工作已经开始,申报缴费期为2017年9月至11月。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少儿、大学生可通过代办单位办理参保手续,享受2018年度(2018年1月至12月)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苏人保医〔2017〕20号文件规定,2018年度学生少儿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190元(含20元大病保险费用),大学生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140元(含20元大病保险费用)。学生或少儿家庭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依据苏财社字〔2014〕27号文件规定,可凭市社保中心出具、财政部门监制的专用定额***,分别由父母双方单位报销。对符合免缴条件的家庭或个人,由财政予以补助。
为了维护学生少儿、大学生的居民医疗保险权益,社保中心提醒:学校及家长应该高度重视学生的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事宜,及时办理参保手续,务必做到应保尽保,避免因漏保而使学生无法享受居民医疗保险的情况发生,让每一个学生都切实享受到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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