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大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查处力度
苏州高新区海刚制鞋有限公司欠薪事件发生后,引起市委领导高度重视,王珉书记先后二次作了批示,要求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加强监控和预警机制,确保以后类似事件发生之前介入。市劳动社保局按照批示意见,举一反三,针对我市查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现状,研究决定建立监控、预警机制,以及完善处理拖欠工资事件的措施。
近几年来,我市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劳动监察机构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受理职工投诉、举报,立案查处拖欠工资案件,依法为劳动者追偿拖欠的工资,保障劳动者依法取得劳动报酬的权益;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劳动保障年检等方式,督促用人单位遵守工资支付规定,预防拖欠工资行为的发生,同时可以尽早发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苗头,提前介入,依法查处。据统计,除建筑行业拖欠民工工资外,2001年至2003年,全市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对其他各类企业立案查处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案件1268件,涉及职工4.85万人次,责令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5581.02万元;今年1月至8月,又为企业职工追讨工资800万元,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也保持了社会的稳定。但是,由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缺乏及时快速处理拖欠工资案件的有效手段,对一些业主逃逸或者用人单位资不抵债的拖欠工资案件很难处理,甚至无法处理。同时现行法律法规对欠薪业主的惩处又软弱无力,必然导致一些业主肆无忌惮地恶意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保障部门又无权直接处分其资产用于偿还职工的工资,不能及时制止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发展,最后有的业主一跑了之。这必然酿成影响社会安定的事件。如以前我市发生的“金太子”、“烧鹅王”、“新嘉余楼”、“日新纺织”拖欠工资案件,以及包括目前正在处理的“海刚制鞋”拖欠工资案件等等,都是这种情况。
对于我市少数用人单位拖欠职工工资的问题,劳动社保局将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尽心尽力地做好有关工作,最大限度地化解因用人单位拖欠职工工资引发的社会矛盾,协调劳动关系。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意识,引导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工资支付规定,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今年,劳动社保局对违规单位、新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劳资负责人已经举办了10期劳动法律法规培训班,参加培训1160人。在此基础上,该局将通过劳动法律法规培训、新闻媒体、与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加强合作等多种方式,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使用人单位自觉履行工资支付的义务。同时,增强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使其在受到欠薪侵害时能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反映,从而做到提前介入,及时处理。
二是加快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形成完善的社会制约机制,约束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欠薪逃逸等违法失信行为。通过实施劳动保障信誉等级管理,公示劳动保障信誉良好单位,警示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招用童工等违法失信行为,启动了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劳动社保局要按照市政府关于诚信体系建设的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完善诚信信息化建设,逐步完善提示、警示功能,形成使失信单位和业主“一处失信、处处制约”的局面。并利用市级诚信体系及时发现用人单位欠薪苗头和动向,及早介入处理。
三是劳动监察与劳动争议仲裁并举,运用行政执法处罚和劳动争议仲裁以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手段,加大对用人单位欠薪的查处力度。首先要继续做好有关职工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加强与建设、公安、工会等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建立信息联系制度,及时获得用人单位经营状况和拖欠工资的信息和情况,掌握规律,做好拖欠工资的预防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其次,各级劳动监察机构采用点面结合的办法,把重点企业集中整治和重点行业综合治理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排查确定工作重点。要对易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服装、制鞋、电子装配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和以前有拖欠工资记录的用人单位,加强日常巡查,发现违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市劳动监察支队对曾发生过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组织***检查,通过进现场、看台帐、查凭证等方法进行实地调查,发现问题严格按劳动监察程序,及时依法立案查处。在必要时,对这些单位组织工资支付的专项检查。同时,要进一步重视工资支付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对于申诉拖欠工资的案件,做到尽快受理,优先开庭,及时裁决。对用人单位拒不执行劳动争议仲裁决定的,申请人民法院进行资产保全,强制执行,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局办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