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县森林公安局开展百日春雷行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森林公安局组织的“百日春雷”严打行动,集中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深挖积案、严打现行,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和谐稳定,抚顺县重点打击四项违法行为:
一是破坏和非法使用林地的行为,特别是被国家卫星航拍的非法采矿场、因旅游开发、建房建厂、建垃圾填埋场等破坏林地和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非法占用林地引发的盗伐、滥伐林木及毁坏珍贵树木行为。
二是非法猎捕、运输、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林业生产过程中以营利为目的的盗伐、滥伐林木行为,特别是跨区或流窜的团伙盗伐林木和天然林抚育、林下开发为名目的滥伐林木行为及农民采伐自用材等抚育采伐中出现的滥伐林木行为。
四是木材加工厂点私收滥购木材及大柴行为;木材流通领域中非法运输木材的违法行为。
五是加大春季森林防火和林地禁牧工作监管整治力度,努力提高野外用火案件的侦破率,对造成森林火灾的依法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