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出台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强市的实施意见
近日,建德市出台了《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强市的实施意见》,其中部分人才政策,以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建设杭州西部门户城市中的“第一资源”作用,实现“坚持开放融入,谋求跨越赶超,实现建德新崛起”的总目标,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大力引进创新型科技人才。面向海内外重点引进一批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能够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高层次人才到我市创办企业或受聘到企事业单位担任科研项目带头人,不断促进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在建德市自主申报入选国家、省及杭州市海外引才计划的个人,在上级奖励或补助基础上,建德市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奖励;对入选国家、省“万人计划”的人选,在省、杭州市奖励或补助基础上,建德市级给予上述同等额度奖励。
深入实施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加快引进一批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团队。对以高层次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为核心的创业创新人才团队,视项目情况经评审可给予最高600万元的扶持资金和自企业创办之日起三年内最高600万元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全额贴息补助;对国际一流团队或海内外院士等顶尖人才领衔的特别突出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专题论证支持方式与额度,最高可给予1亿元项目资助。对入选浙江省、杭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的,在首个资助期内,按照省、杭州市级财政投入额度1:1进行资助。
加大国内人才柔性引进力度。积极实施建德籍人才“智力回归”工程,吸引鼓励建德籍在外人才回建德创新、创业,进行技术服务、项目对接、智力合作,对用人单位按每位人才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资助,用人单位同一年度最高资助不超过30万元。
积极融入人才国际化竞争。对被评为国家、省级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单位或示范推广基地、杭州市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的单位,建德市本级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资助。
着力提升本土人才素质。现有人才经自主培养达到杭州市D类以上人才的,给予人才一次性奖励。达到A、B、C、D类人才序列的,分别奖励资金20、15、10、5万元。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对列入杭州市级知识更新班,在杭州市资助基础上每项建德市级再给予2万元资助;对列入建德市级知识更新班每项给予2万元资助。同时,建德市级每年安排一定经费组织开展高层次人才培训讲座活动。
深入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对列入省“151”培养人选,在省级资助基础上,建德市给予1:1资助;对入选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人选,在杭州市资助基础上,建德市再给予1:1资助。其中对列入省“151”第三层次、杭州市“131”第三层次但未列入省、杭州市级资助的培养人选,建德市级单独分别给予每人3万元、2万元资助;建德市“282”培养人选,对第一、二、三层次培养人选每人培养经费分别为5万元、2万元和1万元,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应给予适当支持。调整提高省“151”、杭州市“131”和建德市“282”人才工作津贴,对入选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的人才,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对入选杭州市“13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的人才,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500元、300元;对入选建德市“282”人才工程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的人才,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0元、300元、100元。
积极创建博士后工作站。对企业新设立的国家级和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给予包括杭州市和我市在内的共50万元和20万元的建站资助。建站后每引进1名博士后进站工作给予建站单位5万元科研经费补助。博士后在站两年期间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生活补助。
激发用人单位引才活力。对用人单位自主申报入选国家、省、杭州市海外引才计划人选和引进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才,分别给予用人单位30万元、20万元、15万元、2万元奖励。
加强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全职来建德市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对新引进A类人才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对建德本市企业及教育系统公办学校(幼儿园)和卫计系统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事业岗位新引进B、C、D、E类和一类、二类人才在本市首次购买住宅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25万元、15万元、5万元购房补贴。
实施建德市本级人才认定。实施根据建德市人才队伍情况,对未纳入杭州市级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的其他层次人才,分三类人才进行确认。一类:通过综合考评的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选、建德市“282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选,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高级人才。二类:通过综合考评的杭州市“13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选、建德市“282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选,全日制硕士学位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人员(经认定为紧缺专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高级人才。三类:通过综合考评的建德市“282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选,紧缺急需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高级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