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推出一二三举措积极调处劳资纠纷
近年来,该局坚持一个原则、建立两张网络、实行三项机制来和谐调处劳资纠纷。今年该局共处理群众举报投诉143起,帮助职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39.3余万元;劳动争议案221件,已结案194件,结案标的1200余万元,经调解处理结案121 件,其中妥善调处了因老板逃逸引起的案件52件(涉及企业14家)、较大规模群体性劳资纠纷5件。
一是坚持“主调辅裁,先调后裁”原则。把调解工作贯穿争议处理始终,实行“四步调解法”,做到立案前、庭前、庭中、庭后不失时机反复调解,和谐化解矛盾,有效防止“赢了官司僵了关系”。
二是建立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网络和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网络。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划分劳动监察网格,建立“一镇一册、一企一卡”企业信息台帐,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企业劳动保障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乡镇(街道)、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村级调解室,使简单小纠纷不出镇。
三是实行“月排查、零报告”、二级三方协同处置和流动庭审机制。对用人单位每月开展排查,及时处置不稳定隐患,做到矛盾在基层发现和得到防控。对突发性群体事件,实行“县、乡”二级联动和“监察、仲裁、法院”三方协同处置,及时、有效地调处突发性群体事件。开展下基层的流动庭审活动,方便了企业和当事人,提高庭审效率,也起到普法宣传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