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郑人社劳务〔2016〕5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准确地掌握全市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统筹做好2016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技能培训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专项调查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调查统计,掌握全市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建立起市、县(市、区)、乡(镇、办事处)农村劳动力资源库及电子信息档案,更好地为我市农村劳动力提供转移就业服务和就业技能培训服务,促进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二、调查范围及对象
至2015年12月31日,户籍在郑州市辖区内,年龄在16周岁至60周岁(女性为16周岁至50周岁)且有劳动能力的农村劳动者(户口在农村,家庭尚有土地、被征地后完全失去土地但尚未完全纳入城镇社区管理的劳动者)。
三、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统计采取进村入户的方式进行。主要数据由县(市、区)指导辖区内各乡(镇、办事处)、行政村(组)填写,县(市、区)汇总后上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作处(汇总表样式见***3)。
四、调查时间
2016年2月25日至3月31日,各县(市、区)组织辖区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开展调查,填写调查表(见***2)并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库及电子信息台账。各县(市、区)于4月10日前将调查统计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文档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作处。
五、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是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制定城乡统筹就业政策提供决策依据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县(市、区)要加强对调查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分级负责,把任务落实到各行政村和相关工作人员,并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的通知》(豫人社〔2014〕40号)规定,调查统计所需经费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
(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本次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工作自下而上,逐级统计汇总,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要按照实施步骤确定的时限,抓紧做好调查人员安排、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要认真完成统计数据的填报、录入及汇总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志峰,高怀亮
联系电话:67887698,67887696(传真)
邮箱:zzsnmgb@126.com
***:郑人社劳务[2016]5号(农民工工作处)***.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