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对易提柜推广进行专项奖励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深盐府办函〔2017〕15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驻盐各有关单位:
《关于对“易提柜”推广进行专项奖励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
关于对“易提柜”推广
进行专项奖励的实施方案
为缓解深圳各港区集装箱码头周边交通拥堵,减少港区内的交通、治安等问题,改善港区内生产与居民生活环境,深圳市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以下简称港航和货运管理局)委托深圳市交通运输EDI信息网络中心(以下简称鹏海运公司)开发了“深圳港集装箱运输提柜单信息化平台”(以下简称“易提柜”)。“易提柜”项目实现了提还柜业务的信息化操作,减少了纸质单证操作模式带来的操作流程繁琐与资源浪费,将产生较大的社会价值和经济效益。
为更好地调动拖车企业及拖车司机使用“易提柜”的积极性,减少关键路段司机路边违章停车取单的现象,全面推进盐田港后方陆域交通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推动港口物流产业的全面转型升级与“智慧港口”建设,区政府决定对在盐田港区使用“易提柜”进行提还柜业务的拖车企业及拖车司机予以奖励与扶持。为加快落实对在盐田港区使用“易提柜”进行提还柜业务的拖车企业及拖车司机的奖励措施,保障奖励资金发放的公平、公正、廉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奖励执行时间
为紧扣盐田港区业务高峰期,实现计划时间段内业务覆盖率的持续增长,奖励执行时间为:2017年5月1日—2017年10月31日。
二、奖励对象与奖励条件
(一)奖励对象。
通过设置奖励措施与获奖条件,调动参与使用“易提柜”的盐田港区拖车企业与拖车司机的热情与积极性,并积极鼓励持续使用“易提柜”。
(二)奖励条件。
1.在盐田港区使用“易提柜”进行提还柜业务的拖车司机,满足以下条件即可获得奖励:
(1)司机通过“易提柜”手机应用软件,进行了接单、码头预申报操作;
(2)司机通过预申报,在盐田国际码头进行“无纸化”提还柜业务办理(通过码头操作系统可以识别司机办理业务时是否提交了纸质订单);
(3)“易提柜”系统中最终状态为“已还箱入闸”,且通过盐田国际码头的“无纸化”办单数据确认。
2.使用“易提柜”进行派单的拖车企业,满足以下条件即可获得奖励:
(1)使用“易提柜”系统进行派单;
(2)接单司机达成奖励条件;
(3)所有数据及记录以“易提柜”后台系统统计为准。
三、 奖励标准
按照“一单(柜)一奖,多办多奖;上不封顶,发放到人;初期多发,逐月递减”的基本原则制定奖励标准。
具体的时间节点及对应的奖励金额标准如下所示:
月份 | 拖车驾驶员 | 拖车企业 |
2017年5月 | 10元/单(柜) | 5元/单(柜) |
2017年6月 | 10元/单(柜) | 5元/单(柜) |
2017年7月 | 10元/单(柜) | 5元/单(柜) |
2017年8月 | 5元/单(柜) | 3元/单(柜) |
2017年9月 | 5元/单(柜) | 3元/单(柜) |
2017年10月 | 5元/单(柜) | 3元/单(柜) |
补充说明:判定办单的时间归属,以系统中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工作人员办单时间为标准;每名拖车司机及每家拖车企业可获得奖励金额上不封顶,多做多得。
四、提高奖励支付效率及获奖体验
借助“互联网+”工具,实现奖励金额的点对点、快捷发放,提高奖励兑现效率,提升参与人群的获奖体验。
(一)充分合理使用扶持资金,加强资金监管。
由区财政局根据区政府最终审计的预算额度一次性拨付盐田街道办,由盐田街道办将该笔款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以兑现拖车司机的奖励,另一部分用以支付拖车企业的奖励。区政府、盐田街道办共同对奖励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
(二)对拖车司机的奖励通过微信红包的形式发放。
盐田街道办以预付款的形式,每两周拨付一次费用至指定账户中,由鹏海运公司负责拖车司机的专项红包奖励发放工作,拨付费用的具体金额由鹏海运公司经过测算后反馈提供。
获奖司机将个人微信号与“易提柜”账号绑定后,即可兑现奖励;在绑定微信号前进行的业务操作,不计奖励金额。依照“按单结算,即时发放”的原则,由鹏海运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统一结算与发放管理,提升司机的使用体验,保证奖励效果。
(三)对拖车企业的奖励通过对公转账方式支付。
盐田街道办按照鹏海运所提供的业务清单及奖励明细,将专项扶持资金直接发放给对应的拖车运输企业。
五、明确业务覆盖率70%的目标
计划目标为,截至2017年10月底,“易提柜”业务的使用覆盖率达到整体业务总量的70%,此目标为盐田港区使用“易提柜”进行提还柜业务的数量及业务占比。
六、科学制定费用预算需求额度
根据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的官方业务数据统计,月均处理出口还重业务量约为450,000TEU,按40尺大柜=1.8TEU折算,约250,000单(柜)。目前除部分船公司因IT能力、海外总部决策等因素尚未接入“易提柜”平台之外,“易提柜”的出口业务基数约为175,000单/月。以此基数作为标准,结合港区各月业务走势及“易提柜”覆盖情况预估,计算奖励费用及预算如下:
月份 | 奖励标准 | 淡旺 程度 | 公司奖励 预算 | 司机奖励 预算 | 奖励预算 总额 |
2017年5月 | 公司:5元/单(柜); 司机:10元/单(柜); | 80% | 140,000单*5 *使用率10% =70,000元 | 140,000单*10 *使用率10% =140,000元 | 140,000单*15 *使用率10% =210,000元 |
2017年6月 | 公司:5元/单(柜); 司机:10元/单(柜); | 90% | 157,500单*5 *使用率20% =157,500元 | 157,500单*10 *使用率20% =315,000元 | 157,500单*15 *使用率20% =472,500元 |
2017年7月 | 公司:5元/单(柜); 司机:10元/单(柜); | 100% | 175,000单*5 *使用率30% =262,500元 | 175,000单*10 *使用率30% =525,000元 | 175,000单*15 *使用率30% =787,500元 |
2017年8月 | 公司:3元/单(柜); 司机:5元/单(柜); | 100% | 175,000单*3 *使用率45% =236,250元 | 175,000单*5 *使用率45% =393,750元 | 175,000单*8 *使用率45% =630,000元 |
2017年9月 | 公司:3元/单(柜); 司机:5元/单(柜); | 100% | 175,000单*3 *使用率60% =315,000元 | 175,000单*5 *使用率60% =525,000元 | 175,000单*8 *使用率60% =840,000元 |
2017年10月 | 公司:3元/单(柜); 司机:5元/单(柜); | 100% | 175,000单*3 *使用率70% =367,500元 | 175,000单*5 *使用率70% =612,500元 | 175,000单*8 *使用率70% =980,000元 |
总计 | 1,408,750元 | 2,511,250元 | 3,920,000元 |
上述数据是基于对业务开展情况的预估而进行的测算,在业务实际开展过程中,会根据“易提柜”的实际推广实施状况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时有针对性地对奖励标准进行调整并报区政府、盐田街道办审核批准,提升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率。
七、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
(一)成立专项工作小组。
成立由盐田街道办牵头,区财政局、审计局,港航和货运管理局联合监督管理,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市港运工联会、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鹏海运公司以及主要拖车、堆场企业共同参与的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整体方案的宣导与执行部署,同时做好信息沟通与对接反馈工作,确保方案的正常、有效执行。
(二)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方案执行氛围。
对所有业务数据及操作流转的记录进行存档,以月为单位,形成统一的通报材料向区政府、盐田街道办、港航和货运管理局、项目参与单位及企业进行通报,确保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在方案执行中,严格执行既定的奖励标准,杜绝徇私舞弊等现象出现,让政策带来的收益实实在在落实到达成奖励标准的拖车企业与拖车司机。
(三)执行绩效考评机制,确保方案执行效果。
要对“易提柜”扶持资金做好专项审计工作,并在专项资金发放工作完成后,对项目整体效果进行绩效评价,充分借助专项资金的使用,有效减少拖车司机在盐田港提车的时间,切实缓解盐田港后方陆域的交通拥堵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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