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新一轮就业政策施惠创业者迈出实质性步伐
近日,象山县15家创业实体的创业者申领到了约3.6万元的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有2家创业实体享受创业带动就业岗位补贴4000元,从而将社保补贴引入到鼓励创业的机制中,解决了创业者的后顾之忧。
据悉,今年上半年该县集中出台了《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预防失业促进就业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有关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的新政策。新政策将创业者社保补贴范围扩大到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宁波市户籍人员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从2012年1月1日起在该县行政区域内新创办创业实体(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所有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网吧、氧吧外),并依法在该县参加社会保险,就可申请享受创业者社保补贴。新创办企业的,补贴标准为企业应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新创办个体工商户的,补贴标准为依法应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的三分之二。这项政策,给许多走出校门、踏上创业道路年轻人带来了福音。
如此次享受创业者社保补贴的沈某,是一名高校创业毕业生,于2012年3月创办了一家主要从事教育培训咨询业务的公司,今年也领到了创业者社保补贴,他说:“刚创业就能享受到社保补贴,实际是上了一堂社会保险课。自己的社会保障问题政府都给予了扶持,我就更需要积极参与。”
此外,为加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扶持力度,引导和带领大学生通过创业实现就业,该县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推出一系列优惠政策,此次出台的新政策还提高了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和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对高校毕业生创业给予5万至5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切实帮助高校毕业生解决创业初期资金困难。同时对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意识教育、SYB创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分别按150元/人、2300元/人的标准发放补贴;参加创业复合技能培训的,按技能培训的同类补贴标准和SYB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给予补贴。目前各项补贴都在有序申报和审核中,近日都将发放到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手中。(象山县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