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财政九年累计拨付百余万元小额贷款贴息
我市财政九年累计拨付百余万元小额贷款贴息
市财政积极开展小额贷款贴息工作,助推全市创业型城市建设,9年累计拨付小额贷款贴息资金100余万元。
从2004年开始,由我市各级财政贴息资金带动,累计为2505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075万元,其中小微企业19户,带动3315名人员实现就业。小额贴息贷款是由财政提供贴息支持,银行提供小额贷款,补充创业者创业起步阶段流动资金不足以及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政策性贷款。经办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的小额贴息贷款的最高额度为8万元,对大学生创业小额贴息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经办机构可适当扩大贷款规模,小额贴息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高校毕业生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每人15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经办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放小额贴息贷款,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小额贴息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从事微利项目的,按照政策规定,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经办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放小额贴息贷款,由财政部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展期不贴息),贴息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各负担一半。为做好小额贴息贷款资金的放贷、回收的监督管理,中央和省级财政按上年新发放小额贴息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安排一定的奖补资金,中央和省级财政各承担50%,主要用于对小额贴息贷款工作业绩突出的经办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和信用社等单位的经费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全省上年新发放小额贴息贷款总额的1%。
我市财政以支持创业型城市建设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加大对全市创业工作的扶持力度,积极为创业型城市建设服务。今年1月至11月,我市财政安排拨付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65313.87元,拨付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工作机构奖补资金2万元,努力做到了应补尽补。 (高翠敏 张爱军 冯梦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