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回乡创业扶持政策
现在农民工回家创业,政府有没有什么扶住
提问者:三峡手机报读者
市人社局
网民朋友:您好!您反映农民工回乡创业扶持政策问题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依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46号)第二条七款、《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银发﹝2016﹞202号)第一条、第二条,对返乡劳动者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男60周岁以内,女50周岁以内,从事非国家限制性行业的(房地产业、广告业、桑拿、***、网吧以及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的其他企业除外),均可在创业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体经营者创业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对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财政部门第1年给予全额贴息,第2年贴息2/3,第3年贴息1/3。 具体办事程序如下:请您携带本人工商营业执照,就业创业证,在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宜昌市环城北路40号一楼5号窗口)领取《宜昌市小额担保贷款申报表》、《湖北省微利项目财政贷款审核表》,提供个人资料复印件及相应担保资料即可。 如仍有疑问,可向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电话:0717-6773281)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 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