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市人社局: 本人为三峡大学学生,学校统一买了150元的城镇医疗保险,现在查出脊柱侧弯,较为严重后期可能手术,费用医生说需要十多万,请问这个保险能够报销吗?报销比例有多少?望答复
提问者:pcqqq
市人社局
您好!欢迎您咨询居民医疗保险待遇问题。 脊柱侧弯需手术治疗的,属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符合政策的住院医疗费达到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的,按下列规定由基金支付: (一)在当地惠民医院(含惠民窗口,下同)、一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同一保险年度内每次住院起付标准均为10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甲类药品、一般诊疗项目、一般服务项目、一般设施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起付标准以上的乙类药品、特殊诊疗项目、特殊服务项目、特殊设施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其中,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抚养人的参保居民在上述医疗机构住院,不设起付标准;低保对象在惠民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享受惠民医院减免优惠后,医疗保险基金再按上述规定的比例支付,减免和报销之和不得低于80%。 (二)在当地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就医,同一保险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为15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甲类药品、一般诊疗项目、一般服务项目、一般设施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起付标准以上的乙类药品、特殊诊疗项目、特殊服务项目、特殊设施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 (三)在当地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就医,同一保险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为5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为25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甲类药品、一般诊疗项目、一般服务项目、一般设施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起付标准以上的乙类药品、特殊诊疗项目、特殊服务项目、特殊设施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 目前,每一个保险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支付的最高限额为80000元。 2016年起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为12000元,即除外100%自付费用和基本医疗起付线的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出12000元部分进入大病保险报销。1200030000元(含30000元)的部分支付55%;300****0000元(含100000元)的部分支付65%;100000元以上的部分支付75%;最高赔付限额为40万元。一个保险年度内,一个参保患者只扣除一次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 参保居民的住院报销金额由上述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金额和大病保险报销金额两部分构成。 如您对上述回复仍有疑问,请致电市医保局居民医保科,联系电话:0717-6747184。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