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治疗能申报慢性病门诊吗
我房子在伍家岗,父亲的户籍在黄冈老家,去年确诊系统性红斑狼疮,他在上海中山医院看红斑狼疮,能在宜昌买居民医保,申报慢性门诊吗?能申报的话,能报多少?
您好!欢迎您咨询居民医保报销问题。
根据《宜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系统性红斑狼疮属于我地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范围,宜昌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以按照《办法》要求带齐相关资料于每年5月和11月到宜昌市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经相关专家评审后(必要时体检),符合标准的纳入门诊慢性病治疗管理范围。
慢门报销政策: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以自然年度计算),参保居民因系统性红斑狼疮病在参保地规定的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50%,每月最高支付月定额50%(系统性红斑狼疮月定额为270元);在一个保险年度内,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与住院医疗费合并计算,执行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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