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医保
户口:夷陵区户口,今年52岁,83年9月在夷陵区参加工作后,93年1月在夷陵区起保购买了养老保险至2016年07月(视同缴费年限从83年9月计算),医保则是2001年1月起保至2016年7月,2016年8月至2017年6月以自由就业者只购买了其中的一部分。由于工作原因,2012年4月在开始在宜昌市区购买了养老和医保至今。 请问: 1、能否将夷陵区按照自由就业购买的医保停保,只在宜昌市区购买,是否可以把两者合并?计算缴费年限时从2001年算起? 2、若在宜昌市区参保至退休,是否就是在宜昌市区退休?
提问者:东升
市人社局
您好,欢迎您对社保医保问题的咨询! 为了准确回答您的问题,我们及时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非常满意,现再书面答复如下: 您户籍在夷陵区,现年52岁,近年来在宜昌市区上班,现想将夷陵区的社保转至宜昌城区,根据规定,您暂时不符合将社保关系转移到宜昌城区条件。 不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并不影响您在宜昌城区参保缴费,您可以先在我市城区参保缴费,待满足转移条件后时再办理转移手续。也可等达到法定退休年限时,确定好待遇领取地之后再将各地的社保关系转移合并。 如果您以后符合将夷陵区的社保转入宜昌城区的条件,在办理社保转移时,请您携带以下资料:宜昌市城区户口本原件、夷陵区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到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环城北路40号)二楼东大厅25、26号窗口提出转移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我们即为您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相关手续。 至于您问到的退休问题,您达到退休年龄时,退休审批部门会审核您的档案,如果符合在宜昌退休的条件即可,如有疑问可拨打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电话:6056695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还有疑问,请致电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社保关系转移科,联系人:魏建江,联系电话:6756030、6733756。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