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第三次全市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1月17日,市水利局和辽宁省鞍山水文局联合召开第三次全市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现场会议。
会议听取了辽宁省鞍山水文局工作组关于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水量调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选取目前调查工作开展较好的台安县作为典型详细介绍了水量调查工作在该地区的开展情况,了解各县(市)区水量调查工作开展情况。会议对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讨论,对水资源调查工作中的难点、重点工作进行制定和解答,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部署。
一是落实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水利(务)局是责任主体,水文局是技术支撑单位,各县(市)区水资源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农水部门全力配合。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各县(市)区水利(务)局要主动与水文部门加强沟通;要主动和其他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内部要主动沟通协调,水资源部门要主动承担其责任。
三是要认真梳理有关问题,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有序推进、要扁平化,齐头并进,有序推进。
四是把握好时间节点,按照节点要求倒排工期,科学安排全面推进。
五是要加强技术指导,各工作组要求是担负起责任主动到各县(市)区进行指导,及时解决技术难题。
六是市县各部门要联动起来,有问题及时反映,市水资办要主动沟通,收集问题,研究问题的解决办法;
七是要加强督查,对行动迟缓,工作进度没有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的县(市)区进行通报。
八是加强水资源管理,县(市)区要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按编办确定的职能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能,确保各项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强化各县(市)区政府考核,将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主要指标分解到各县(市)区,并将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当中。
市水利局各相关处室、鞍山水文局和各县(市)区水利(务)局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