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费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04日发表
办件详情
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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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担保费 | ||
内容 | 我于2009年购买房子时在农业银行办理的按揭贷款,当时在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时,被收取了一千二百多元的“担保费”,100元的“代理费”,80元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费”。而我们在缴纳房款时也已经交了1200多元的“抵押评估费”。听小道消息说,有认识的人的话,这个“担保费”还可以减半收取,不知道是否真实?请问,是不是存在重复收费的问题?这个所谓的“担保费”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霸王收费”的问题?这个“担保费”还退不退还?如果退还的话,什么时候退还?这些都是广大购房者的心声,希望领导们给予及时公正的答复。谢谢! | ||
*** | 无*** | ||
办件分类 | |||
办件编号 | GQ000****4505 | 提交时间 | 2011-12-24 14:00:35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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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县房管局答复:根据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置业服务中心开展担保业务遵行自愿原则,无强求购房者缴纳担保费行为。 担保费用由置业担保公司按标准收取,此费用不可退还,除非贷款审批没有通过,才可按规定退取担保费。 | ||
答复机构 | 高青县县府办 | 答复时间 | 2011-12-28 09:54 |
附 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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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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