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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委员会关于五届区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对东村村巡察集中整改情况的通报

Admin - admin 于2023年07月23日发表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10月14日,五届区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对南庄镇东村村党委开展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2022年12月9日,区委巡察组向东村村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织抓整改工作情况

  (一)深化思想认识,主动认领问题。

  区委对我镇农村工作进行巡察,是对我镇农村党组织的“政治体检”,巡察组对南庄镇东村村指出的落实人居环境整治、党建工作、基层治理等存在问题,反映了我镇农村党建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党的农村工作存在不规范、不到位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南庄镇委始终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改进工作作风的重大机遇。镇委书记严格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情况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高度负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接到区委巡察反馈后,我镇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审议《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委员会关于落实区委对村第二轮第二巡察组巡察东村村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从六个方面深入检视分析,查找突出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了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镇委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整改工作任务执行到位。领导小组由镇委书记担任组长,镇委副书记及其他有关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镇委严格对照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24个问题,认真制定整改台账,列出整改措施67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承办部门和整改期限,形成了镇委统揽、逐级分解、层层担责的整改工作格局。东村村党委也相应成立工作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整改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成果导向相统一,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切实把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建立健全机制,务求整改实效。

  镇委高度重视、高位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听取巡察整改进度汇报,镇党委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镇纪委履职尽责,全面监督巡察整改任务落实,综合运用调研、约谈、抽查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督促各单位切实担起整改责任。我镇结合反馈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南庄镇党政综合办关于印发南庄镇农村集体大额资金使用管理规程的通知》(南办发函〔2022〕55号)《南庄镇乡村振兴大讲堂工作方案》等6个制度;修订完善了《南庄镇党政综合办关于修订〈2022年南庄镇农村党群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南办发函〔2022〕62号)等制度。

  (四)强化督导检查,从严从实整改。

  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要求,对各承办部门进行严格督导,对整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找出症结,分析原因,举一反三,逐步落实。同时,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实地指导工作开展,针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有序推进。通过督导检查,目前已完成整改问题24个。

  二、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项整改落实

  (一)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方面

  1.关于村党委专题学习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规范,加强指导。镇党建工作办制定了《村(社区)党务分片指导工作制度》,印制了《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指引。根据人员分工以及各村(社区)实际情况,原则上党建线每名工作人员日常固定联系2-3个村(社区),开展分片走访,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党组织严格按照上级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的要求,认真学习******关于“三农”和乡村振兴工作的系列***精神,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切实做好整改落实。

  二是发放政策法规材料和学习资料,加强培训学习。向农村集体派发有关“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工作精神的学习资料共计3次,强化农村学习要求,提高农村集体对“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工作的学习频次。

  三是自2022年9月2日开始,至今组织五期乡村振兴大讲堂活动。通过乡村振兴大讲堂和发放政策法规材料,加强培训学习,使村党委能深入学习关于“三农”和乡村振兴的重要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具体措施。

  2.关于政策法规学习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全员培训。2022年9月2日召开第一期乡村振兴大讲堂,就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建设工程及大宗采购项目招标业务、农村集体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结合实例进行培训,18个村的“两委”干部、村小组党支部书记、村小组组长、后备干部参加。

  二是开展财务专项培训。2022年10月31日召开年终分配及财务工作会议,对负责财务的“两委”干部及会计站长解读《南庄镇农村集体大额资金使用管理规程》和《南庄镇农村集体财务人员管理指导意见》。

  三是结合案例提升培训效果。2023年2月20日召开南庄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与服务改革推进会暨第五期乡村振兴大讲堂,并下发南庄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学习材料300余册,南庄镇全体班子领导、18个村的全体“两委”干部、村监会主任、村小组组长、经济社社长以及各驻村队长等300余人参加。会上由镇纪委书记就“三资”管理违法违纪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四是印发学习资料。2022年印发了《农村政策法律法规汇编》上、中、下三册,并发放至各村学习,形成政策“大字典”,方便村组对政策法律法规的资料检索,进一步加强对农村政策宣导的有效覆盖。

  3.关于三资管理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招标(采购)和“三资”管理培训。(1)2022年9月2日召开第一期乡村振兴大讲堂,就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建设工程及大宗采购项目招标业务、农村集体资金使用管理进行培训,18个村的“两委”干部、村小组党支部书记、村小组组长、后备干部参加。(2)2023年2月20日召开南庄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与服务改革推进会暨第五期乡村振兴大讲堂,并下发南庄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学习材料300余册,南庄镇全体班子领导、18个村的全体“两委”干部、村监会主任、村小组组长、经济社社长以及各驻村队长等300余人参加。

  二是加强管理规范。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敦促各村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三是推动各村完善制定管理。我镇正修订《南庄镇农村集体工程建设及大宗采购项目管理规定》,待修订后指导各村进行完善相关实施细则。

  四是2023年3月30日,东村村召开党员、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东村村农村建设工程及大宗采购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并已正式落地执行。

   4.关于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高位开展工作统筹。我镇高度重视村级历史问题妥善处理工作,加强对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历年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历史问题梳理。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协调,积极推进历史问题化解。

  二是司法服务助力问题化解。加强和有关部门沟通,就有关历史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开展法律上的分析研判。镇司法所安排驻村律师与相关村沟通,要求对案件进行***梳理,提供法律意见,推动问题化解。

  三是落实专项维稳预案。镇综治办制定专项维稳预案,密切跟进问题化解进展,配合主管部门做好维稳工作。

  5.关于决策事项调研论证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镇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培训会。我镇依托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的南庄镇第五期乡村振兴大讲堂,开展南庄镇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培训会,对镇各村全体“两委”干部、村监委会主任等,进行村务监督业务培训,并强调了“四议两公开”的相关工作要求。

  二是我镇工作人员于2023年2月21日深入东村村,对东村村“两委”干部和监委会成员开展“四议两公开”业务培训,并检查东村村会议和表决台账,对“四议两公开”机制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进行通报和提醒,以及开展业务指导工作。

  三是成立专项监督组。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改革工作为契机,成立专项监督组,负责今后对农村集体开展“三资”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有关制度的落实。

  6.关于村务监督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我镇工作人员于2023年2月21日深入东村村,对东村村“两委”干部及监委会成员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业务培训会,学习相关工作制度文件,并检查东村村会议和表决台账,以及对《村(居)务监督记录簿》的正确使用开展业务指导工作。

  二是以乡村振兴大讲堂为载体,强化对村监会等农村干部、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业力和监管能力。一是2022年9月2日,召开第一期乡村振兴大讲堂就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建设工程及大宗采购项目招标业务、农村集体资金使用管理进行培训,18个村的“两委”干部、村小组党支部书记、村小组组长、后备干部参加;二是2023年2月20日,召开南庄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与服务改革推进会暨第五期乡村振兴大讲堂,并下发南庄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学习材料300余册,南庄镇全体班子领导、18个村的全体“两委”干部、村监会主任、村小组组长、经济社社长以及各驻村队长等300余人参加。会上对村务监督工作进行强调和部署,通过案例警示以案说法。

  三是按照规定对问题予以扣分。镇农业农村办于2022年南庄镇农村党群服务中心绩效考核中对东村的有关问题作扣分处理。

  四是完善《东村村监委会(理财小组)的管理制度》和《东村村村民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村监委会成员和财务人员审单流程和工作,对发现数据不符或漏签名的情况,第一次进行约谈,第二次对该名人员扣罚工资处理。上述两份制度(修订)已于2023年4月26日党员、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7.关于村纪检监督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运用“每班一课”。为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2023年2月20日镇纪委运用“每班一课”在南庄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与服务改革推进会暨第五期乡村振兴大讲堂上,由镇纪委书记以《正己为民 做敬畏纪法的农村自治组织公职人员》为题向村“两委”干部(含纪委书记)等人员开展“三资”管理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

  二是运用“每周一学”。镇纪委搭建“每周一学”机制,日常通过“南庄镇村纪委学习交流群”平台组织村纪委学习如《坚决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乡村振兴除蠹记》等纪法知识,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履职能力。

  三是履行监督职责。镇纪委发出业务交办函监督东村村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推动村党委和有关单位抓紧落实巡察问题整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地见效。同时,镇纪委通过协作区形式对东村村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通过监督实践提升村纪委履职能力。

  四是提升监督质效。要求村纪委报送工作数据,其中包含统计村纪委书记参加村“两委”会议并提出廉政风险意见建议数据,以压实和推动村纪委更好履行监督责任。                                                                 

  8.关于民主决策制度落实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东村在2023年1月9日召开党员及村民代表会议,会上向全体党员和代表就有关购买公车事宜进行了说明,并补办了表决手续,表决通过了公车购买事项。

  二是督促东村村召开“两委”会议,由负责的村干部就有关购车问题进行反思,同时对《东村村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进行完善。

  三是强化公车管理。对“三资”管理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特别是强调了公车管理要求,提升对所购公务车的管理水平,规范用车流程。

  (二)集体“三资”管理不够规范方面

  9.关于大额资金支出审批监督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严禁拆分工程支出。印发《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南庄镇党政综合办关于印发南庄镇农村集体大额资金使用管理规程的通知》,强化制度建设,严禁拆分工程支出规避大额资金审批的行为。

  二是落实合同备案制度。督促各村严格按照《佛山市禅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支出管理的通知》执行,加强项目合同稽核,相关支付必须在财务监控系统关联支出,落实合同备案制度。如发现严重违规的,督促村及时落实整改并已交纪委进行处理。

  三是将大额资金支出审批纳入干部绩效考核范围。

  10.关于大额现金提取监督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南庄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与服务改革推进会暨第五期乡村振兴大讲堂,并下发南庄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学习材料300余册,南庄镇全体班子领导、18个村的全体“两委”干部、村监会主任、村小组组长、经济社社长加强督促指导。

  二是督促村按规范进行支出管理。财务凭证入账清单,是我镇自2022年规范农村集体财务凭证资料的“明白书”。针对大额现金提取,我镇结合区印发《佛山市禅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支出管理的通知》,持续对农村集体财务凭证入账清单进行完善,以细节促规范,督促农村集体严格落实单笔、单次或支付个人的支出超过1000元以上的使用转账方式。

  三是督促村分管干部约谈出纳人员明确落实单笔、单次或支付个人的支出超过1000元以上的使用转账方式。同时要求会计岗与出纳岗的相互监督来避免违规提取大额备用金。分管财务干部或纪委书记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账务的检查。

  11.关于大额资金管理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南庄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与服务改革推进会暨第五期乡村振兴大讲堂,并下发南庄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学习材料300余册,南庄镇全体班子领导、18个村的全体“两委”干部、村监会主任、村小组组长、经济社社长加强督促指导。

  二是严格按照现金使用管理规范。落实租金收取通过转账方式进行,对确实不能转账的,及时存入银行入账。督促农村集体在确保租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转账方式收取。

  三是村分管领导约谈出纳人员作提醒谈话,要求认清错误并立行立改。

  四是村分管干部组织出纳人员开展财务业务专项会议。会上重申要严格落实财务制度,明确要求。一是现金收取必须进行日清日结。二是原则上租金收取必须采取转账方式,对于特殊情况必须在收取当日全部存入集体账户。

  12.关于备用金管理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0月31日召开年终分配及财务工作会议,对负责财务的“两委”干部及会计站长解读《南庄镇农村集体大额资金使用管理规程》和《南庄镇农村集体财务人员管理指导意见》,通报审计、巡察、交叉检查发现问题。

  二是经了解,检查当日未终结,暂未将现金存入银行,导致抽查是发现库存现金超出限额。我镇组织开展2023年第一季度现金盘点工作,抽取全镇6个村,借月末会计交账务凭证的契机,对其出纳账和现金进行盘点,暂未发现存在备用金超过规定标准问题。

  13.关于集体资产信息化管理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数字云图”系统推行清产核资工作。成立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加强清产核资工作,利用系统对资产进行定位、描边,目前已完成资产定位工作。

  二是正与上级部门对接清产核资系统开发情况。提出镇街实际需求,让信息化有效提升管理效能。

  三是结合清产核资工作推动数字云图系统使用。按照市今年开展清产核资的工作安排,市对“数字云图”系统进行升级更新,待系统升级下放后,我镇将结合清产核资工作进一步更新数字云图系统信息。

  四是村分管干部约谈三资管理专员和相应的村长,作提醒谈话,指出相应的错误及明确相关工作要求。

  五是经对东村全部资产重新核查,未能在数字云图更新状态的资产租赁信息已落实整改,并在佛山市农村管理信息系统(禅城)资产交易平台得到完善。按照区对清产核资的部署,佛山市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系统涵盖内容比云图建设更加精细,数字云图数据将在清产核资工作衔接完成后,系统将会停用,目前也已暂停更新数字云图系统的数据状态。为保障村集体资产信息清晰准确,现时暂以佛山市农村管理信息系统(禅城)资产交易平台数据状态为准。

  14.关于集体资产清查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继续开展测绘工作,下发《关于我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标的面积测绘工作的补充通知》,严格按第三方测绘面积进行交易,确保资产安全。

  二是以市清产核资工作为契机,推动农村集体开展清产核资工作,通过清点资产做成台账,照相留档保存资产状况,描边确定面积,最后定位资产,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面积实、位置准”。同时,提出建立激励机制,提升村民参与积极性,保障清产核资效果,保证资产安全。

  三是针对送审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村分管干部约谈了三资管理专员提醒谈话,要求在送审前要对资产面积进行核查,确保送审时要将应计算的标的面积全部计算在内等相关工作要求。

  15.关于土地物业资产管理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工作。按照市、区“三资”服务改革工作方案,制定镇实施方案,在东村推行网上交易工作,加快资产交易,降低闲置率。

  二是对各村下发《南庄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要求的通知》,严格要求各村对到期前3-6个月草拟交易方案,尽早开展交易事项,盘活相关资产。

  三是组建“用地提质增效专班”。开展用地提质增效专项行动,解决产业用地碎片化及利用低效等问题。锚定“向存量用地要空间,向土地资源要效益,进一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全力推进用地提质增效行动工作。

  四是加大与村组沟通对接,提高统筹力度。通过座谈、走访等方式,让村组干部形成共识,主动作为, 抓住提质增效工作契机,提升农村资产物业质量,推进村资产的升值增值。

  16.关于集体资产交易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村集体资产交易行为。已下发《南庄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要求的通知》,重申各村集体要高度重视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出台网上交易指导意见,严格规范各村集体资产交易行为。

  二是开展警示教育。2023年2月20日召开南庄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与服务改革推进会暨第五期乡村振兴大讲堂,并下发南庄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学习材料300余册,南庄镇全体班子领导、18个村的全体“两委”干部、村监会主任、村小组组长、经济社社长以及各驻村队长等300余人参加。会上由镇纪委书记就“三资”管理违法违纪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三是完善财监平台和交易平台对接功能。交易平台未走交易流程,不能生成合同,财监平台开具不了收据。

  四是纳入村绩效考核标准,对应上未上问题予以绩效扣分。

  五是督促东村:(1)严格规范资产交易流程。东村村党委于2023年1月7日组织财务人员、支部书记、村民小组长等进行“三资”管理工作培训,要求严格按照《南庄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要求的通知》执行,必须通过网上交易平台交易,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村监委会严格落实“三资”管理工作相关事项。

  (2)开展警示教育,村党委书记向下东、南街、柏塱、北井了解有关资产情况,并进行提醒谈话。

  (3)明确后续资产交易管理。2023年4月25日东村村党委组织召开党委会议,明确集体资产交易对违反“应上必上”管理规定的整治措施,补齐短板,同时要求加强分管财务干部或纪委书记不定期对交易合同的检查、抽查,确保杜绝“应上未上”情况。

  (4)针对未经镇申报审核通过直接交易的资产,已在2021年5月28日党员、村民代表会议上对2021年至2026年该资产集体资产交易事项进行表决通过,并且纳入短小零散(简易交易方式)交易。

  (5)针对其余未经镇申报审核通过直接交易的资产,经查证是由于疫情原因和村长换届影响,致使未能及时按民主议事程序开展交易,现时已完善有关交易手续。

  17.关于土地出租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切实做好部门间联动合作,镇自然资源所及时向农业农村部门转发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批复,协助全面掌握“农转用”土地信息,强化监管能力。自2022年12月至今,镇自然资源所收到上级下发的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批复4份,均已转发至镇农业农村办。

  二是抽取核查,加强指引。指引村集体对“农转用”项目,明确民主议事程序及合同条款约定土地性质转变后的租金变化标准。针对巡察反应问题涉及的土地,由于位置原因,周边仍为农用地,暂时无法进行开发利用,因此村集体暂时仍以农业用途进行出租,待该片区条件成熟可以开发时再统一开发。实地走访也确实仍在作农业用途使用。

  (三)集体“三资”管理不够规范方面

  18.关于农村建设工程项目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发挥监督合力。镇纪委联合镇农办等职能部门协同开展“三资”管理监督,通过调动发挥村纪委贴身监督优势,全面梳理、发现问题并提出处理措施,督促、协助村党委完善制度,规范“三资”管理。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开展对东村村党委书记提醒谈话等,督促村党委扎实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并吸取前车之鉴的教训,严抓纪律作风,健全制度、落实制度,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三是核查反馈反映东村的问题,暂未发现存在拆标等问题。对工程负责的村干部进行约谈,重申工作要求,提醒今后要严守规矩,提升工作质量。

  四是2022年9月2日召开第一期乡村振兴大讲堂就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建设工程及大宗采购项目招标业务、农村集体资金使用管理进行培训,18个村的“两委”干部、村小组党支部书记、村小组组长、后备干部参加,明确工程不能拆分,并会上举实例讲解,进一步加深村工作人员的理解。

  五是村党委书记对工程负责的村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19.关于采购招投标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以乡村振兴大讲堂为载体,增强教育宣传。(1)2022年9月2日,召开第一期乡村振兴大讲堂就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建设工程及大宗采购项目招标业务、农村集体资金使用管理进行培训,18个村的“两委”干部、村小组党支部书记、村小组组长、后备干部参加,会上举实例讲解,进一步加深村工作人员的理解。(2)2023年2月20日,召开南庄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与服务改革推进会暨第五期乡村振兴大讲堂,南庄镇全体班子领导、18个村的全体“两委”干部、村监会主任、村小组组长、经济社社长以及各驻村队长等300余人参加。会上再次敦促村集体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招投标。

  二是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申招投标有关规定,严禁拆分工作,要求各村按要求严格执行。

  三是对两个相关工程进行核查。镇农办已要求东村村加强有关招投标工作要求的学习。

  四是东村村党委对应问题组织董事会成员、财务人员、三资专员召开“三资”管理工作会议,加强招投标工作业务培训学习。

  20.关于招投标履约监督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村严格把关工程质量,严格按要求进行验收。

  二是督促东村村委会,按照合同责成中标方落实有关条款执行。目前,中标单位已经落实整改,按照合同承诺配备的装置设施,并聘请专管人员负责日常管养,签订劳务合同,保障项目的后续管护和跟进。

  21.关于项目施工进度监管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村落实工程监管人员,按要求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并按合同约定进行支付款项。

  二是向各村重申工程建设有关工作要求。2022年9月2日召开第一期乡村振兴大讲堂就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建设工程及大宗采购项目招标业务、农村集体资金使用管理进行培训,18个村的“两委”干部、村小组党支部书记、村小组组长、后备干部参加,明确工程项目有关要求,并会上举实例讲解,进一步加深村工作人员的理解。

  22.关于工程建设监管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工程建设有关要求。2022年9月2日,召开第一期乡村振兴大讲堂就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建设工程及大宗采购项目招标业务、农村集体资金使用管理进行培训,18个村的“两委”干部、村小组党支部书记、村小组组长、后备干部参加,会上举实例讲解,进一步加深村工作人员的理解。

  二是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申有关工程变更等有关要求,并要求各村按要求严格执行。

  三是下发《南庄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要求的通知》,明确所有村集体工程总变更量不得超过合同价的10%,变更会议记录作为工程结算审核或送审审核材料之一,变更会议必须在变更实施前召开,严禁先变更后补会议记录。

  23.关于工程款结算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资金工作指引。镇农业农村办于2022年8月发函《关于协助做好农村集体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函》至相关部门,加强各部门在专项资金管理上的沟通及协调,持续优化专项资金划转流程,确保农村集体及时获取资金结算工程。

  二是提醒督促未办理结算工作的村落实整改。目前,东村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已于2023年2月完成结算送审。

  三是资金使用情况纳入绩效管理。将工程结算并落实资金结转情况纳入“两委”绩效考核,对无故超过两年不结算且不结转的问题予以扣分处理。

  四是加强“三资”管理培训。2023年2月20日召开南庄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与服务改革推进会暨第五期乡村振兴大讲堂,并下发南庄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学习材料300余册,南庄镇全体班子领导、18个村的全体“两委”干部、村监会主任、村小组组长、经济社社长以及各驻村队长等300余人参加。

  五是东村村2023年2月12日组织开展“三资”管理培训,重申工程结算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竣工后及时督促施工单位递交请款申请及支付证明材料。

  六是落实竣工结算工作。加紧工程款的结算工作,定期向镇城建水利办汇报进度落实情况,结合镇有关建议,进一步明确结算的推进时间节点,对存在困难的问题,及时汇总并向上级反馈。目前,东村村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已于2023年5月6日完成结算(除3%的质保金未到期结算外)。

  24.关于工程项目验收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教育。2022年9月2日,召开第一期乡村振兴大讲堂就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建设工程及大宗采购项目招标业务、农村集体资金使用管理进行培训,18个村的“两委”干部、村小组党支部书记、村小组组长、后备干部参加,会上举实例讲解,进一步加深村工作人员的理解。

  二是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要求各村按要求进行验收。

  三是下发《南庄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要求的通知》,明确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结算时须提供正规票据方可支付结算款项。

  四是督促东村村党委组织支部书记、村民小组长等进行“三资”管理工作培训,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明确按制度执行。2022年12月,组织村监会、村“三资”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主要对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及资金使用等规定进行学习。

  三、持续深入抓好整改、巩固整改成果的相关举措

  (一)对照区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我镇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和深化。特别是在整改过程中,针对东村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镇驻村团队组织镇农业农村办、镇交易所等部门,与村“两委”、村小组长召开专题会议,一方面现场解决村、组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另一方面强化村集体资产交易的公开工作,切实推动了东村村“三资”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二)下一步,我镇将按照巡察组的要求,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同时以本次巡察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守正创新、苦干实干,把巡察成果和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为打造“佛山之心”,奔赴“六最”现代化禅城,谱写佛山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南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57-85398897(工作时间);邮政信箱: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公共资源交易所(信封上注明“对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委员会关于五届区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意见建议”);邮政编码:528061;电子邮箱:nzshgzj@chancheng.gov.cn。

  

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委员会  

  2023年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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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0-02 20:48:18重新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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