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开展劳务派遣用工执法集中检查
12月5、6日,邳州市人社局到邳州市开发区、高新区执法检查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较多的用工单位、发生过举报投诉的用工单位,同时开展《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劳务派遣公司行政许可情况,“三性”岗位是否符合法定的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规定,劳务派遣用工是否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情况,超过用工总量10%的用工单位是否制定调整用工方案并备案,劳务派遣工的劳动报酬是否符合同工同酬的规定、岗位福利待遇是否受到歧视等,致力营造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的良好氛围。
邳州市开发区、高新区18家企业接受了检查组的检查,企业分别提交了本单位劳务派遣用工方面的19份资料,并如实填写《用工单位检查表》。检查组要求各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用工单位,必须依法制定调整用工方案并向所在地人社部门备案,在规定施行起2年内降至规定比例;对用工单位违反“三性”、同工同酬、岗位福利待遇不得歧视等规定的,劳动监察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