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北扇面产业中心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夏北扇面产业中心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夏北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集体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B21街区夏北社区地段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新建夏北扇面产业中心A区及B区车间及其配套工程,包含车间的土建工程、基坑工程、消防安装工程、排水安装工程、给水安装工程、防雷接地安装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绿化工程、市政路、厂区路及其相关配套工程,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88944.28平方米,其中A区建筑面积58662.69平方米,B区建筑面积30281.59平方米,B区地下室建筑面积3962.00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内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或者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含春节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含施工报建)等因素而延长。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违约金额为每延迟一天20000元,违约金的上限为合同价的30%。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和招标预算价:
招标内容:包括车间的土建工程、基坑工程、消防安装工程、排水安装工程、给水安装工程、防雷接地安装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绿化工程、市政路、厂区路及其相关配套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招标预算价:本工程招标预算价为人民币:174798936.63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档案;有效是指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最新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 )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已开通网上查询打印的广东省外投标人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发包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6.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 对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要求:
4.7.1专职安全员要求:至少3名;具有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且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网站上可以查询到相关有效信息(须提供网页打印件)。
4.7.2施工员的要求:至少3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施工员证(包括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书等)。
4.7.3造价人员:至少2名,具有有效的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4.7.4结构专业人员:至少1名,具有有效的“全国注册结构工程师证”。
4.7.5岩土工程专业人员:至少1名,具有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证书。
4.7.6给水排水工程专业人员:至少1名,具有有效的“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给水排水专业)。
注: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均不能互相兼任。上述拟派驻本工程所有人员(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造价人员、结构专业人员、岩土工程专业人员及给水排水工程专业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4.8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8.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承接并完成过至少1项不少于1.4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其中:中标通知书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财务状况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指:2016年、2017年及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结论均为盈利。相关证明材料以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投标时须提供原件核对,否则不予认可。
4.10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10.1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10.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10.3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消投标资格、尚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等状况;
4.10.4按照招标人要求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10.5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失信情形。
4.11与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6月3日。
5.2投标人可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日起在南海区政府门户网站内的桂城街道办事处栏目(http://www.nanhai.gov.cn/jyh/gc/index.html)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栏目(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查阅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供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或工程量清单有PDF和EXCEL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PDF版本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工程无须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5.3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吕鹤鸣
5.4联系电话:0757-86227303
备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资料当日,除密封在原件核查资料的投标保证金凭证外,还须出具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投标资料,否则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有权不接收其投标文件资料。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79.99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账户中汇出到招标文件中指定的账户。(详见***1《递交投标保证金须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6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19年6月24日9时0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人如委派特定人员到场,则特定人员必须于:2019年6月24日9时0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内到达开标现场,迟到的特定人员将不接受身份验证。
7.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4出席人员要求:
7.4.1投标人须派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验证,验证不能通过的,发包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7.4.2投标人可自行确定是否委派特定人员(法定代表人)到场,开标前将对特定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包括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出席开标会特定人员信息登记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2))进行核查,核查不通过则视为投标人的特定人员未到场。特定人员核对身份证后即可离场。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发包人将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7.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资料的同时还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网页打印件除外):
(1) 营业执照副本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人员相关证书
(4)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等)
(5)财务审计报告(2016年、2017年及2018年)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信息》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公章)
注:1.投标人提交上述(1)至(6)证照原件时应将所有证照原件包装在一个包装袋内(不需密封),并在封套表面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证照原件数量(格式自拟),招标代理在收取原件时不对原件逐一进行核对;开标结束后,招标代理再对随机抽取的入围投标人和候补入围投标人的证照原件进行逐一核对收取,其他投标人的原件退回。
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出示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上述投标文件资料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3. 广东省外的投标人,如果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照为电子证书或网页打印件的,投标人不需提供其原件核对,但须在原件资料中提供相关政策文件打印件或复印件;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应证照原件核对,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区政府门户网站内的桂城街道办事处栏目(http://www.nanhai.gov.cn/jyh/gc/index.html)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栏目(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栏目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发包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发包人答复不满意或者发包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本次招标在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发包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到项目所在地,与发包人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委派指定代表人到指定地点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送相关部门通报其存在不良行为;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夏北经济联合社
|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南海区华南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夏北经济联合社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安数码城三期514 |
联 系 人:黎先生 | 联 系 人:吕鹤鸣 |
电 话:0757-86776317 | 电 话:0757-86227303 传 真:0757-86282011 电子邮箱:329819208@qq.com |
挂网资料-夏北扇面产业中心.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