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异地认证合作会议在上海召开
7月27日,由江苏、上海、浙江、安徽三省一市组成的长三角地区社会保险企业退休人员“异地认证”合作工作会议在上海举行。国家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党组书记、副主任皮德海、社会化管理服务处处长郎新洲、信息管理处处长胡劲松和江苏、上海、浙江、安徽三省一市的社保中心主任及相关部门领导参加了这次会议。
会议中心议题是进一步落实长三角地区企业离退休人员“异地认证”合作协议。首先,各省、市汇报了在《长三角地区异地居住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合作协议》后的工作进展和成绩,在经过了充分讨论和研究的基础上,明确了长三角地区“异地认证”合作六个统一:统一时间为每年的4-6月;统一数据格式为姓名、姓别、住址、联系电话等;统一认证对象为社保按月发放养老金人员;统一认证工作流程为县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录入相关认证数据;统一信息平台为部中心金保工程信息系统。统一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由三省一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参加,2011年8月将在浙江召开长三角地区“异地认证”合作联席会议。
最后,人社部社保中心党组书记、副主任皮德海就“异地认证”工作作了全面的总结发言,他指出,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8号)要求,上海、江苏试点开展“异地认证”已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创造了好的经验。他说,做好“异地认证”工作首先要提高认识,这是人社部布置的重要工作之一,要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长三角协助认证工作的开展,要充分利用部里“金保”工程系统,为今后大范围开展这项工作打好基础;其次,要建立畅通的联席会议沟通机制,随着城市折迁改造,很多退休人员跟随子女到异地居住等,变化频繁,因此,要有一个信息沟通机制;要多重并举,多种方式,以信息系统为主,也要有纸质认证、指纹识别等,同时还要与公安、民政等部门加强协作;其三,“异地认证”工作要做好统一规划,省、市间要密切配合,要统一宣传口径。在谈到下步要研究的问题时,皮德海指出:怎么解决冒领养老金人员的法律支持问题,就是如何追回来,是否能有专项法规,完善异地协查系统,地方系统如何与部里衔接或直接用部里的系统,“异地认证”工作的经费保障问题如何解决等都是有待研究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