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滨海管理局关于J3130025宗地飞灰稳定化技改工程规划确认的通告
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的盐田垃圾发电厂飞灰稳定化技改工程项目位于盐田港后方陆域横盐公路东北侧,宗地号J313-0025,用地面积44212.9平方米。该宗地于2001年11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07-2001-0076号),2002年1月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02)6001号),2005年6月取得2本《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深规(滨)建验[2005]029号、深规(滨)建验[2005]016号,已验收建筑面积9845.54㎡)。现该项目用地内新建1栋生产性用房,用于灰稳定化技改工程,规定建筑面积535.6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我局同意该项目用地红线内该栋新建生产性用房按现状保留使用。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现对该项目用地红线内拟规划确认建筑的规划指标及总平面图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2015年6月20日至2015年6月26日)。在公示期内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联系。相关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在本公示期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我局将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公示期满如无人提出申请,我局将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本通告内容和总平面图等具体内容同时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http://www.szpl.gov.cn)及项目现场一并公告,如有任何疑问可于工作时间咨询以下联系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
2015年6月20日
(联系人:张工;电话:25556544;传真:25356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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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垃圾发电厂总平面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