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积极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办案规则和组织规则
为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近日,睢宁县仲裁院召开由仲裁员、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学专家等参加的业务交流学习研讨会,学习、研讨了新修订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以下简称“办案规则”)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以下简称“组织规则”),并对比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以下简称“办案规则”)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以下简称“组织规则”),对新旧“两个规则”的变化和适用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学习研讨。新《办案规则》、《组织规则》从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效能出发,与《民事诉讼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衔接更加紧密,依法细化了适用终局裁决的范围,规范了仲裁调解程序和简易处理程序,明确了仲裁调解的原则、期限和方式,简化了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程序,缩短争议处理周期;对申请仲裁时效、管辖、回避、举证期限、申请和受理、开庭和裁决、送达等办案程序更加规范和完善。
通过学习,了解了新旧《办案规则》和《组织规则》的差异。与会学习人员均表示,新《办案规则》和《组织规则》对今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更具指导性和操作性,为仲裁在劳动人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