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调资5月份即可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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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21日发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于2012年3月联合下发了《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121号、苏财社[2012]33号),文件中明确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范围、对象、标准及支出的渠道。同时徐人社发〔2012〕108号、徐财社〔2012〕25号文件《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对省厅的调资文件进行了贯彻,并制定了具体的调整时间,要求“市区于四月份,各县(市)、铜山区于五月份调整补发到位”。睢宁县人保局在接到省市有关文件后,结合实际制定了《睢宁县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确保5月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补发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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