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计局到医疗机构开展药品专项检查
为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 5月8日至9日,区卫计局黄明强常务副局长在刘红光副局长的陪同下,带领有关人员到中心医院、南庄医院、张槎医院、澜石医院等区内医疗机构进行药品专项检查,并实地了解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执行情况。
检查组在检查中了解到,我区的医疗机构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管理,做到领导重视、制度落实、责任到人、从源头上严格把关,杜绝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从多渠道获取药品质量信息,并专人负责浏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及时掌握药品质量动态,防止质量问题药品流入医院;加强对药物的保管,避免在储存、使用环节发生质量问题。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方面,能严格执行网上药品招标制度,实行阳光采购,坚持让利于民,让广大市民真正能得到实惠。但个别医院也提出一些问题,比如基本药物目录中的个别品种有时会出现断货的现象等。
此外,对于近期出现的铬超标药用胶囊问题,各医疗机构纷纷表示,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暂停购入和使用上级通知中所列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所有胶囊剂药品,确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维护患者健康权益。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各医疗机构均没有购进和使用铬超标产品。
黄明强常务副局长特别强调,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能让老百姓享受最直接的实惠,希望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对于在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将向有关部门反映解决。同时,他还要求各医疗机构坚持治病救人的宗旨,确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三打两建”工作。(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稽查科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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