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率先完成2006年7月后企业退休人员待遇改办工作
2007年12月31日,随着最终调整数据统计报表从打印机里缓缓吐出,标志着苏州市区按照省政府36号令《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在全省率先完成2006年7月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计发改办工作,成为全省最早完成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的城市。
据统计,此次改办调整,苏州市区共涉及16595名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发62元,其中10671人新办法计发数额高于老办法,养老金得到提高,新办法受益率达***%。省政府第36号令及省厅配套文件下发后,苏州市社保中心高度重视、对计发办法改革及改办工作早准备、早部署、细安排,加班加点,积极行动:一是根据36号令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对养老计发办法改革和2006年7月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改办工作进行了明确和布置。二是召开了由各市、区养老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负责人参加的专题研讨会,统一规范了我市养老保险待遇计发改办的政策口径和操作流程。三是月底冲刺,完成改办全过程。中心前期对养老保险待遇计发改办中涉及的缴费基数拆分、储存额推算、最低缴费系数、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确定以及改办涉及的程序软件设计、测算等具体问题,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基础工作。元旦假期期间,中心加班加点,最终完成了所有改办工作,确保了改办对象1月15日即可按新办法领取退休工资,有力维护企业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
(信息来源:市社保中心 昌小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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