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工商局开展集中打击传销违法行为工作方案
为切实维护我县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违法行为,根据市局工作安排,织金县工商局决定于2013年8月20日至8月23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打击传销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刘云军为组长,经检大队长武倜任副组长,各分局分局长、县局各股、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县局经检大队,负责此次专项行动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 二、工作时间 2013年8月20日至8月23日 三、主要措施 (一)对社区(村)进行走访,加强对社区(村)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与管理。要将流动人口列入管理范围,与所属人员同教育、同管理,提高他们识别和抵制传销的意识,防止出现上当受骗现象。 (二)强化对互联网的相关监管工作,严查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 (三)加强学校防范传销工作,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学生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危害,自学抵制传销。 (四)加强房屋出租的管理,加大对违法出租行为的处罚力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和人员住宿等条件。 (五)加强对公共场所的检查监督。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单位、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出现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培训、货源、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 (六)依法规范直销行为,查处违规招募、违规培训、违法计酬等行为,坚决取缔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以及直销企业从事传销的行为,严格执行直销企业市场退出制度。 (七)充分发挥县打击传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全力争取支持和保障,及时与综治、公安部门进行沟通,加强部门协作,切实有效的开展好本此专项行动。 (八)加大宣传力度。及时联系织金县电视台对打击行动进行全程追踪报道,同时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警示提示、公布传销举报电话,引导和警示群众自觉抵制传销、远离传销。 201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