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县委党校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县党员、干部、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技能型人才、农民工等各级各类成人继续教育和职业技术培训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了全县党员干部、公务员培训工作;
(2)完成了四川省党校系统调研课题和宜宾市委党校的调研课题,努力提升咨政服务水平;
(3)完成信息宣传工作,为教学服务提供保障;提升了党校形象:
(4)完成了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成人教育学历培训工作。
二、部门概况
珙县党校是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珙县党校本年收入合计421.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9.96万元,占76%;事业收入100.8万元,占23.9%。其他收入0.28万元,占0.1%。
2016年珙县党校本年支出合计417.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8.96万元,占95.59%;项目支出18.4万元,占4.41%。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珙县党校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25.55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11万元,增长3.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珙县党校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6.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32%。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1.74万元,增长2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珙县党校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6.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6万元,占4.38%;教育支出215.96万元,占68.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万元,占20.41%;医疗卫生支出8.56万元,占2.71%;住房保障支出13.34万元,占4.2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20131(项)2013199::216年决算数为13.86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类)205(款)20504(项)2050499:2016年决算数为215.96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20805(项)2080505:2016年决算数为***.56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款)21005(项)2100502:2016年决算数为8.56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类)221(款)22102(项)2210201:2016年决算数为13.3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珙县党校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7.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0.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1.84万元、津贴补贴100.23万元、奖金5.3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71万元、医疗保险缴费8.56万元、抚恤金6.58万元、住房公积金13.34万元。
公用经费27.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16万元、手续费、水费0.4万元、电费0.6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0.74万元、维修(护)费13.86万元、公务接待费2.2万元、工会经费1.5万元、福利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珙县党校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预算98.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预算76.3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达到预算的接待人次。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0.65万元,增长14.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5万元,下降1.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7万元,增长46%。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当年接待人次比上年有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8万元,占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万元,占44%。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各科室人员到省、市党校开会和到县乡镇出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2万元。主要用于宜宾市各区县党校之间的交流学习、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150人,共计支出2.2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珙县党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76万元,比2015年增加8.97万元,增长47%。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本单位所收电大学员学费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单位基本户的资金利息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201(款)20131(项)2013199:指其他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8.教育(类)205(款)20504(项)2050499:指其他用于成人教育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20805(项)2080505: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住房保障(类)221(款)22102(项)2210201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珙县县委党校2016年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