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县多举措加强食盐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积极开展工作。制定了《台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权力清单及加强食盐安全监管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分局、县局各股室、大队、中心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在食品生产与流通监督管理股,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开展。
二是落实权力清单,履行食盐监管职责。按照县人民政府赋予的食盐安全监管的职能和管辖范围,切实履行好食盐安全监管工作职责。积极做好食盐监管职能交接工作,确保食盐监管职能全面落实到位。
三是贯彻落实盐业法律法规,规范食盐市场秩序。规范食盐批发企业经营行为,严格落实食盐批发专营、食盐购销记录、食盐销售票据、非碘食盐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食用盐碘含量标准;规范食盐零售市场经营行为,严格落实食盐小包装制度和食盐购进渠道制度;规范食品生产企业采购食盐的行为;规范餐饮服务提供者、学校、单位食堂、托儿机构、养老机构等采购、使用食盐行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有关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使用食盐的原料控制要求和学校、单位食堂、托儿机构、养老机构等采购、使用食盐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格落实监督责任。严格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力度严格落实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处罚到人的规定》。把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市场执法、行政处罚工作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加强食盐安全监管,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规范食盐监督检查工作。
五是规范和加强工业盐用盐管理,开展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和宣传。加强对工业盐的管理,严格控制库存保管、出库使用制度,严格防止工业盐流入食盐市场。开展食盐经营环节专项检查和开展农村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加强宣传引导,开展食盐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科学食用碘盐常识,引导老百姓从正规渠道购买食盐。
截止目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出动执法车6台次,执法人员25人次,检查食盐经营户59户,农户102户,立案查处食盐违法案件1件,案件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