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新区信息安全平台(二期)项目建议书编制招标公告
为应对党政外网面临的安全威胁,优化坪山新区党政外网安全域,搭建党政外网信息安全监控预警平台,实现对党政外网安全事件实时的监控、审计、预警和处置,新区综合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征集具有工程咨询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写《坪山新区信息安全平台(二期)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坪山新区信息安全平台(二期)项目建议书编制
二、建设内容
(一)优化坪山新区政务外网现有网络架构,划分等级保护二级、三级安全域;
(二)在政务外网建立等级保护三级区域;
(三)为即将接入坪山新区政务网的教育系统、医疗系统以及未来需要接入新区政务网的其它信息系统提供分级分域防护;
(四)在坪山新区党政外网搭建信息安全监控预警平台,通过安全设备实现对党政外网的网站系统、应用系统、服务器、数据库、网络设备、安全设备及终端用户的异常行为监控、可用性监控、完整性监控与预警,对安全设备配置安全策略实现对监控发现的问题进行自动处理。
三、资质要求
(一)报名单位应具备相应咨询资质。
(二)咨询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技术要求
项目建议书内容和深度符合《深圳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编制指南》要求。
五、质量要求
有意向的单位须根据自身特点,在公司资质、案例、质量保障体系、人员结构、设施配置等不同角度说明完成上述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的保证。
六、保密要求
本项目要求编制单位签订保密协议,确定项目保密责任人,同时要求编制单位按照国家、省的有关法规文件规定,履行保密责任,签订合同时须与采购人同时签订保密协议,协议样本请随同工作方案和报价文件一起递交。
七、项目成果提交及验收要求
1.编制单位向采购人提交的项目建议书文档,须通过新区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发改部门的评审和批复;
2.编制单位须向采购人提交项目建议书编制文档纸质件(含电子档)一式十份。
八、报价要求及付款方式
(一)报价要求
(1)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含税),投标报价须包括招标内容所有费用。
(2)有意向的单位应根据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要求报出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一旦核实确认,不能更改。
(3)合同金额以新区发改部门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后下达投资计划和概算批复的前期咨询费金额为准,若报价低于新区发改部门概算批复金额,以报价为准,若报价高于新区发改部门概算批复金额,则以新区发改部门概算批复金额为准。
(4)低于20万元人民币。
(二)付款方式
项目建议书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评审通过,在新区发展和财政局下达投资计划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九、报名时间和方式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14年12月19日之前,将公司资质文件、工作方案(含商务报价),加盖公司公章并密封后,送至坪山新区综合办公室,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深汕路333号管委会大楼625办公室,联系人:周伟奇,电话:28318910。
坪山新区综合办公室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