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财政局债务金融科开展专项债券发行前期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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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5日发表
桦甸市2021年第一批专项债券拟申请项目,共计9个,已成熟项目8个。按省财政厅关于专项债券相关要求,需上报前期评审要件,包括一书两案(法律意见书、财务评价报告、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方案)、项目相关手续等。债务金融科于2021年1月19日根据2018年省财政厅通过招标确定的编制财务评价报告与法律意见书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名单中,通过逐一电话联系,对桦甸市专项债券项目情况进行简要介绍及询价,经局党组会确定第三方中介机构。现各中介机构已于2021年1月25日出具初稿,各项目单位已提供项目相关手续并上报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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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0 04:58:0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