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镇宣传电动自行车禁行规定
交警部门在城南市场、盐步直街等群众比较集中的地点派发宣传单张,并向市民详细讲解电动自行车上路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以及电动自行车禁行的区域。
据了解,去年9月起,佛山市实行“一户一摩”的新购摩托车限制入户政策,不少群众转而购买电动自行车,这些电动自行车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而且电动自行车经常与机动车“抢道”,扰乱了交通秩序,增大了道路交通压力。
为净化交通环境,进一步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佛山市从2008年12月1日起,在五区的中心区域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我区的具体实施区域为:东至佛山一环(海八路至平胜桥段);北至桂丹路(谢叠桥至佛山一环段);西、南至南海与禅城交界线。市民如果在禁行范围内骑电动自行车上路,将被处罚5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无有效票据出示,将被扣留电动车。
不少市民表示,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后,希望政府更好地改善公共交通,解决市民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