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加大医疗救助惠民生
根据救助相关规定,昆山市认真做好2013年度社会医疗年度救助、专项救助和困难人群住院自费医疗费用补助发放工作。
经过审核,此次符合发放规定的人员共10256人,其中年度救助4599人,专项救助1932人,住院自费救助3725人。三项合计发放金额2663万。和往年相比,今年的救助工作呈现三大特点:一是救助范围多重化。2013年1月1日起实施《昆山市困难人群住院自费医疗费用补助实施办法(试行)》,对住院自费医疗费用按标准累计分段补助,补助标准为50%-70%,且上不封顶。突破原救助只针对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的限制,医疗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二是发放方式多样化。救助对象可自主选择邮政和市民卡发放。社保中心充分挖掘市民卡持有率高的特点,有效拓宽服务路径,在原有邮政发放方式的基础上,首次开拓市民卡发放渠道,资金高效快捷安全,受到救助对象的欢迎。三是环节衔接一体化。专项救助由民政部门负责统计确认名单,社保中心负责发放。往年在名单确认时采取救助对象自下而上申报、职能部门确认的方式,因范围过大导致确认时间过长。此次社保中心根据救助起付线要求对数据库内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预筛选,民政部门根据筛选结果自上而下要求救助对象申报后确认,有效优化业务流程,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医疗救助是减轻困难人群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而制定的惠民政策。2009年实施以来,昆山市医疗救助体系基本形成并日臻完善,医疗救助范围不断扩大,累计救助金额达157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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