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确立十一五科技人才队伍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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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确立“十一五”科技人才队伍发展目标
稿件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06-03-31
我市确立“十一五”科技人才队伍发展目标
“十五”以来,苏州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总体水平已进入工业化后期。但是,面对国际国内宏观环境的变化,以及资源约束加剧、环境负荷加重、人口压力加大等瓶颈制约,必须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核心竞争力的中心环节和重大战略。
为此,近日苏州市发布了《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发挥科技人才在自主创新中的核心作用,努力实现经济社会既快又好地发展。具体将做好三方面重点工作:
一是加大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力度。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提高青少年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加强职业教育、继续教育,鼓励企业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培养适应苏州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各类实用技术专业人才;加大独墅湖高等教育区、苏州国际教育园建设力度,鼓励在苏高校发展应用学科,培养创新人才;实施紧缺人才培养工程,加快培养创新领军人才,加快培养具有战略开拓能力的优秀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
二是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充分发挥苏州的区位优势、产业优势和环境优势,制定更具吸引力的人才引进政策,努力把苏州建设成为人才流动的首选城市;继续加强博士后流动站、科技创业园等人才载体建设,为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搭建舞台;坚持“不求所在,但求所用”的人才观,进一步创新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形成多种形式的“人才驿站”,让更多的海内外高级人才和出国留学人员以讲学、短期聘用、技术合作、人才租赁等方式为苏州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三是建立健全自主创新型人才评价激励机制。进一步深化人才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以业绩和能力为重点的创新型人才评价体系和竞争择优的人才选拔机制;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探索技术入股、股票期权等知识、技术、管理要素参与分配的具体办法,使一流人才获得一流回报,最大限度地激发科技人员的创造激情和创新活力。
我市计划经过几年的努力,力争到2010年实现如下主要指标:
技术创新投入显著增加——全社会研究与开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研究与开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超过5%;
科技人才高度集聚——每万人拥有专业技术人员1000人以上;
科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大为增强——建成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0家,引进国内外研发机构100家;
自主创新企业大量涌现——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分别超过1500家和3000家;
产业科技水平明显提高——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0%,新产品销售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销售收入的的比重达到35%,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
“十一五”时期,是苏州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机遇期,同时也是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关键期。当前,人事部门紧紧围绕建设创新型城市、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综合竞争力主题,正在抓紧制定《关于加快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等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努力使人事人才各项工作满足经济社会新的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