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率先实现养老医疗保险待遇城乡并轨
“到2012年,要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并轨,2013年要实现城乡医疗保险的并轨。”蒋宏坤书记在市十一次党代会上提到的这一目标,苏州高新区已在苏州大市范围率先实现了养老、医疗保险待遇的城乡并轨。
一是提高了新农保待遇,建立了与苏州市老居民补贴同步增长机制。“原先农保没有市里的养老补贴高,收入比不过城里相个兄弟。今年开始就跟他同步了!”家住高新区浒关镇九图村一组村民李进元说到新农保待遇的提高,乐得合不拢嘴。他和妻子李美英一起参加了区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今年1月份,区新农保政策调整后,夫妻两人的基础养老金均从原来的每人每月170元调整为240元,仅养老金这项,每个月夫妻俩的收入就一下子提高了140元。除了享受与市老年居民养老补贴一样的待遇之外,夫妻俩还耕种着自留地,饭桌上的蔬菜基本不用掏钱去买,夫妻俩还参加了村里的股份合作社,每年能分得股金补贴家用,小日子过得挺滋润。从今年1月起,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提高老年农民的养老待遇,将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标准从原来的70周岁以下每人每月170元、7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200元,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240元,与苏州市老居民补贴标准保持一致,并建立了同步调整机制。今后,只要市里补贴一调整,参加区新农保居民的养老待遇也将跟上步伐。截至9月,区内有1.13万名纯农劳动力缴费参加了区新型农保,0.98万名老年农民享受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参保率和老年农民待遇享受率均达到100%。
二是提高了区医保的筹资标准和参保人员个人帐户的金额。家住浒关开发区阳山花苑第一社区的61岁的老俞,去年因患动脉粥样硬化住院,共花去医药费11.9万元,老俞拿出了多年的积蓄,担心自己的晚年生活得不到保障。区医保基金及时为其承担了约8.2万元,个人仅承担约3.7万元,老俞心中的石头这才落了地。高新区率先建立的城乡一体的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自2007年5月实施以来,已先后4次对制度进行调整完善。今年4月起,高新区将区医保的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400元调整到每人每年500元,参保人员的门诊个人帐户金额由每年100元调整到每年200元,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结付比例由70%调整为80%,在区外定点医疗机构结付比例由50%调整为60%,并新增了先天性心脏病患者为特殊医疗救助对象,加大了保障力度。同时,高新区医保还实行实时年度医疗救助发放制度,居民看病时可以每月拿到医疗救助金,不用等到年底一起发放,切实为居民减轻经济负担。
三是新增了区医保参保人员的意外伤害及身故险。今年6月15日,家住枫桥街道西津桥社区的居民朱文珍外出时不慎被电动车撞伤,被送往苏大附二院进行治疗,电瓶车主没有赔付能力。朱阿姨住院看病花去的33891.92元,社保为其报销了21115.17元。同时,由于参加了区医保的意外伤害险和身故险,朱阿姨还能享受到意外伤害赔付金10419.10元。今年4月1日起,高新区为区医保的参保人员新增了意外伤害险和身故险,参保人员因意外交通、刑事案件、人身意外等情况发生符合结付条件的医疗等费用由商业保险公司赔付,进一步完善了区医保体系。截至今年9月份,区医保基金累计为参保人员支付各种费用达1.97亿元,其中对3350名符合区医保救助条件的人员实施了医疗救助,发放救助基金746.12万余元。切实减轻了参保患者的看病负担,基本解决了老百姓因病致贫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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