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民族工作再创佳绩——贵州省民委调研组到我州调研民族工作
11月7日至9日,由贵州省民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新宇,语文办主任吴佩常,古籍办主任罗世荣组成调研组深入到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调研民族工作。
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考察兴仁县、兴义市,对自治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村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听取了黔西南州民宗委一年来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号文件,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工作情况汇报。调研组组长、省民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新宇充分肯定了州民宗委一年来按照省民委和州委、州政府的工作部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民族工作有特色、有亮点。他要求全州各级民族宗教系统广大干部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结合自治州民族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推动黔西南州民族工作再上台阶。
11月9日上午调研组在州民宗委主任余陈丽、常务副主任周炼、纪检组长吴科信的陪同下,前往兴义市顶效镇楼纳村调研。陈新宇听取了村“两委”工作汇报,村党支部书记黄定品说,2011年5月8日***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视察我村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省、州民委的大力关心帮助下,楼纳村发生的巨大变化。陈新宇在与村两委干部研究下步工作时,提出“楼纳村要紧紧抓住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为载体,具体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特色经果林“大五星”枇杷种植面积,确保种植面积达3000亩以上。二是加大发展无公害蔬菜种植,形成连片种植面积2000亩以上的无公害蔬菜基地。三是引进并发展花卉种植业,形成新的支柱产业。四是计划再通过三年时间,实现农民人均收入翻番的目标。把楼纳村建设成民族文化特色鲜明的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的一面旗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