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域外专家年薪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人力社保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省(部)属在禾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嘉兴市委组织部 嘉兴市人力社保局 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嘉兴市引进“海外工程师”“域外专家”和“引智项目”资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嘉人社〔2017〕131号),今年3月下发了《关于开展我市“域外专家”申报工作的通知》
(嘉人社〔2018〕45号),有的地方和单位没有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未及时将此文件精神宣传传达到所辖企事业单位,延误了“域外专家”的申报。为更好地做好“域外专家”申报工作,经研究,决定延长“域外专家”年薪资助申报期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嘉兴市人才分层分类目录所列顶尖人才、高端人才、高级人才(详见嘉兴市人才分层分类目录<试行>);
2.后与在嘉兴注册登记并纳税的中资、中外合资企业或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不含经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3.所在单位聘用时间不少于1年,每年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2个月,并在所聘单位获得年薪达3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年薪以申报前12个月计算)。
二、申报程序
1.材料申报。由所在企事业单位填写《嘉兴市引进“域外专家”年薪资助申报表》(见***2),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按隶属关系报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并于前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市属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省(部)属在禾有关单位于前直接报送市人力社保局。
2.审核审定。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审核“域外专家”申报材料,提出拟资助名单,递交市委人才办、市专项办主任会议审议。经审议通过后,在市人力社保局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力社保局发文予以公布。
三、有关要求
1.开展我市“域外专家”年薪资助申报工作,是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省(部)属在禾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排摸和发动,确保今年申报工作顺利实施。
2.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内容应一致。申报纸质材料封面统一为白色卡纸,内容为《申报表》第1页;***材料须编写页码和目录,内容分为目录和正文两部分,正文用A4纸双面打印,目录用彩纸打印,《申报表》和***材料在页面左侧合并装订,装订材料及顺序请参照材料清单。其中年薪证明材料须填写《“域外专家”薪资情况表》(见***4)并附薪酬发放记录(以***单为准)或纳税证明(以税务部门开具证明为准)。
3.符合“海外工程师”申报条件的,不列入“域外专家”申报范围。
联系人:田洁;联系电话:82228976;邮箱:tianjie@tsinghua-zj.edu.cn
***:1.材料清单
2.嘉兴市引进“域外专家”年薪资助申报表
3.嘉兴市引进“域外专家”年薪资助申报汇总表
4.“域外专家”薪资情况表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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