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转让公告
经地块权属人委托和佛山市国土资源局批准,佛山市顺德区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于2008年12月10日上午9时30分在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土地拍卖大厅举办2008年第九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用途 | 竞买起始价(元) | 保证金(万元) |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
158070-110 |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泰宁路西侧01#地块 | 1379.85 | ≤85.7% | <5.1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服用地 | 14994120.00 | 225 |
158070-111 |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泰宁路西侧02#地块 | 681.44 | ≤87.8% | <5.2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服用地 | ||
157070-051 |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泰宁路西侧04#地块 | ***8.95 | ≤83.5% | <5.0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服用地 | ||
157070-052 |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泰宁路西侧05#地块 | 2287.80 | ≤85% | <5.1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服用地 | ||
上述四宗土地以捆绑拍卖的方式转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总用地面积合计为4998.04平方米。上述四宗土地的土地性质为划拨,但按出让土地拍卖,地块的城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70年,从2008年12月10日至2078年12月9日止,商服用地使用年限40年,从2008年12月10日至2048年12月9日止(自成交之日起计)。本地块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原土地使用权属人须向佛山市国土资源局申请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所涉及的土地出让金及土地出让金契税均由原土地使用权属人负责承担。 |
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拍卖方式转让,拍卖成交后办理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由原土地使用权属人和竞得人按拍卖文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的规定各自承担。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需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均可参与本次拍卖的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竞买人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三、本次拍卖会申请参与竞买的主体少于3个的,拍卖人会终止标的的拍卖,该标的由拍卖人收回另作安排。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文件。竞买人可于佛山市顺德区土地房产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djjy.shunde.gov.cn)拍卖文件。本次公告后至拍卖会开始期间,如有关于本地块竞买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请有意竞买人密切留意。
中心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联系电话:0757-22836224、22836255、22836256
联 系 人:杨***、欧阳先生、胡先生
传真号码:0757-22836252
电子邮箱:jiaoyitd@shunde.gov.cn
佛山市顺德区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二00八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