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落实夏季防暑降温工作
日前,淳安县副县长王晓林带领县劳动保障局等部门相关人员,对该县杭州千岛湖啤酒有限公司、杭州卓尔纺织有限公司、杭州淳安长运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居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千岛湖新兴纺织织造有限公司、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淳安县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千岛湖金恒服饰有限公司等8家用人单位开展了夏季防暑降温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本次检查共涉及劳动者2191人,重点检查了用人单位是否安排未成年工、怀孕女职工在35℃以上高温天气工作,是否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是否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高温津贴的支付情况等内容。接受检查的8家用人单位对夏季防暑降温工作在思想上比较重视,在劳动用工、工资发放、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等方面均能严格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检查过程中,副县长王晓林对落实淳安县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提出了要求,要求全县用人单位要认真做好今夏高温季节防暑降温工作,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切实维护我县奥运期间的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