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摸底调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精准扶贫的要求,为做好转移就业脱贫工作,经研究,在全市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情况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事项
(一)调查范围。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
(二)调查对象。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劳动力。
(三)调查内容。贫困家庭的劳动力基本情况,包括劳动力人数、劳动力就业状况、劳动力就业培训需求等(***1)。
(四)调查方法。在扶贫部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数据基本信息的基础上,采取进村入户的方式,以村为单位进行调查。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组织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工作人员,对本辖区内贫困家庭劳动力状况进行详细调查,并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农村贫困劳动力信息台账。
二、时间安排
各县(市、区)首次调查工作于7月15日前完成,7月22日前将汇总表(***2)报郑州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处。汇总表按季度更新,于每季度结束前5日内上报。***3于6月23日上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贫困家庭劳动力调查工作,是精准实施转移就业脱贫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县(市、区)要加强与扶贫部门的工作联系,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人社局局长负总责,统筹协调,分管扶贫工作的局长具体负责,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
(二)加强数据管理。各单位要抓紧安排调查工作,认真做好统计数据的填报、录入及汇总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定期更新,按时上报。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市、区)要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定期督查和数据抽查,保障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信息表.doc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汇总表.doc
3.县(市、区)调查统计工作联系表.doc
联 系 人:高怀亮
联系电话:67887696、67887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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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