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三支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和农村致富带头人队伍建设,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落实,更好地带领群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市委办公室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三支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加强“三支队伍”建设要以******系列***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奋发作为、协同发展的要求,坚持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按照精准、务实、科学、管用的原则,构建选拔配备、教育培训、管理监督、考核评价、激励保障的工作机制,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使全市农村“三支队伍”素质能力明显提升、整体结构明显改善、引领作用明显发挥,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衡水,决胜“十三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意见》立足衡水实际,对加强农村“三支队伍”建设提出了12条具体措施。指出要严把条件标准、充实后备力量、加强培养锻炼、强化常态管理、实施激励保障,着眼于提升领导核心作用,选好配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要注重多渠道选拔,采取多方式培养,严格目标化管理,实行增长性激励,着眼于强化战斗堡垒作用,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要科学选定、培训提高、管理服务,着眼于以示范带动发展,壮大农村致富带头人队伍。
《意见》强调,要强化领导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委(党组)、组织部门及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主动作为,形成强大合力;要严格监督考核,推动工作落实。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把抓“三支队伍”建设作为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专项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要加强舆论宣传,发挥典型引领。开展争创优秀乡镇党委书记、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优秀农村致富带头人活动,不断推出先进典型,通过全面对标、结对帮扶、实地培训、巡回报告等形式,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