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工作
通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隽政办发〔2017〕29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加强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近年来,国内外医药产业快速发展,野生药材的需求量日益增大,目前很多野生药材稀缺,有些品种甚至濒临枯竭。自县委“绿色崛起、中药振兴、万众创业、城乡融合”发展战略目标实施以来,全县人民种植中药材积极性高涨,导致破坏野生中药材事件时有发生。 根据《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和《湖北省中药材保护和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对我县野生中药材资源的保护,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中医药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数千年来与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药取材于天然的动物、植物和矿物,以其特有的低毒性、疗效确切、标本兼治等特点在医疗康复及保健方面的独特优势,越来越受到各国人民的重视和欢迎。野生中药材资源是中医药事业传承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更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性资源。保护和发展野生中药材资源,对于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农民收入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明确保护区域 保护区是保护、利用和改造自然综合体及其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的重要基地,可就地保存药用动、植物种质资源,特别是珍贵、稀有、濒危的药用动植物种类。不同的动植物的生长繁殖需要不同的生态和气候环境,建立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是开展自然资源保护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是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有效措施。 我县中药资源丰富,全县天然野生中草药品种多达166科1313种,占湖北省药用植物总数的46.59%,总蕴藏量达1000多万公斤,盛产赤芝、蕲蛇、太子参、七叶一枝花、黄精、白芨、钩藤等名贵中药材。我县野生中药材资源主要分布于药姑山、黄袍山、黄龙山和鹿角山等地,药姑山更被誉为“江南天然药库”,因此,全县首批野生中药材保护区域初步确定为药姑山、黄袍山、黄龙山和鹿角山。其中,药姑山和黄袍山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区域为药姑山风景区所辖范围。药姑山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1617.8hm2,其中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面积分别为3960.5hm2、1526.4hm2和 6130.9hm2,分别占保护区总面积的34.1%,13.1%和52.8%。自然保护区由两片组成,其中西北片以大坪乡境内主峰海拔1261.1m的药姑山为中心,面积7084.9hm2,地理坐标为113°36"27"-113°46"48"E,29°16"40"-29°23"51"N;东南片以塘湖镇境内主峰海拔1386m的黄袍山为中心,面积4532.9hm2,地理坐标为113°58"15"-114°3"43"E,29°8"19"-29°15"14"N。黄龙山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区域以麦市镇境内的黄龙林场为中心,面积2190.9hm2,东至秋池塘,西至明镜坳,南至石田三亩,北至夜壶尖、鹿角山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区域以与四庄乡及塘湖镇毗邻的鹿角山林场为中心,面积1871hm2,地理坐标为113°58"32"-114°1"32"E,29°15"19"-29°19"24"N。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实施。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农业工作的副书记(副镇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野生中药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全面开展本乡镇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各项工作;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合力。 (二)加强宣传监管。县中医药产业办联合卫计局等单位要依托全国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基础数据,建立全县野生中药材信息数据库。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媒体及各种宣传工具做好宣传引导,增强野生资源保护意识,维护野生中药材资源安全;要加大监管力度,严查破坏野生资源案件,切实依法保护中药材野生种质资源。 (三)明确工作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对国家和公众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野生中药材资源的保护力度;要联合公安、环保和林业等部门,组织队伍不定期对保护区域进行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情节严重的要移送司法机关。 通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 县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县法院、检察院。 通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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