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部门预算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和大学生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市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实施职业资格制度,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实施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五)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贯彻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相关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本市工作或定居的政策。
(八)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九)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保障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政策,负责本局和市公务员局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情况
1.办公室;2.政策法规和劳动监察处(行政许可服务处);3.规划财务处;4.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5.就业促进处(失业保险处);6.人力资源市场处;7.军官转业安置处(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8.职业能力建设处;9.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0.专家和国际合作处;1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12.劳动关系处(农民工工作处);13.工资福利处;14.养老保险处;15.医疗保险处;16.工伤保险处;17.农村社会保险处;18.调解仲裁管理处;19.人事处。
三、2015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5年全市人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围绕“迈上新台阶、建设新徐州”发展定位,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改革统揽、依法行政,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注重就业创业质量、提升社保征管能力、完善医保监管水平、加大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各项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常规工作高标准、重点工作强推进、难点工作求创新,实现工作质量提升、总量指标进位、单项工作领先,推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迈上新台阶,服务社会全面发展进步。
(一)、注重精准发力,全力做好就业创业工作
1. 以创新务实的服务举措促进就业创业。完善并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深入开展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活动,打造公共就业服务品牌。推进县(市)区人力资源招聘大厅建设,实现全市联动、联网,提升智能化招聘服务水平。全年城镇新增就业8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5万人。
2. 深入开展2015年“春风行动”。搭建供需平台,促进转移就业,使有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得到有效的免费就业信息、有组织的劳务输出服务,让广大农村劳动者真正感受到“春风行动”所提供的高效、便捷服务。
3. 实施全民创业工程。建立社会化创业培训体系,强化创业指导服务,持续掀起全民创业热潮。健全创业培训、创业政策、创业载体、创业服务“四位一体”机制,推行“理论+模拟+实践+扶持”培训模式,降低创业风险,提高创业成功率。构建全民创业平台,推进睢宁、邳州、新沂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完善大学生创业信息平台,重点培育一批大学生创业骨干企业。全年新增大学生创业企业900家、带动就业5000人以上。
4. 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做细做实“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实行“一对一”服务。加大见习岗位开发力度,提高见习岗位中技术岗、管理岗比重,组织开发900个就业见习岗位。持续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制定农村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确保城镇零就业和农村零转移家庭动态清零。积极探索推进退役军人培训就业工作。
5.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培训与企业对接,提升劳动者适岗能力。推进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探索职业培训“包教学”活动。创新“校企双制、工学一体”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校企合作,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组织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畅通农民工从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的成长通道。全年完成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4万人,创业培训6000人。
6. 强化就业服务分析监测。完善就业统计分析决策系统,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景气指数试点。开展失业预警试点调研,加强失业调控预警,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调控政策措施。做好农村人力资源动态监测维护工作,确保半年维护一次,实现就业“精准”服务。
(二)、突出改革完善,着力提升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水平
7. 落实各项社会保障制度。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贯彻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推动被征地农民刚性进保。按照省、市医改领导小组部署,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健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可持续的良性运转机制。贯彻落实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建立健全生育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
8. 以善抓善成的刚性措施提升社保征管能力。完善社保征管系统,据实核定缴费基数,对少报、漏报的,先行按照20%强制核定征收。启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医疗、养老保险捆绑缴费政策,加大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考核力度。建立清欠工作长效机制,加大对重点欠费单位清欠力度,各县(市)要依规核销欠费。年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16.3万人、287万人、86.7万人、90万人、71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和基础养老金发放率分别稳定在95%和98%以上,新增被征地农民参保率达95%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发放率100%。
9. 进一步优化医保信息化管理手段。提高对定点单位智能化监管能力,完善网上监控和数据挖掘系统,覆盖全市二、三级医疗机构,实现大型检查同城互认。按照“宽进严管”的原则,动态调整定点医疗机构。拓展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鼓励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资金转付健身消费。落实好人社、卫生、药监、物价四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打击骗保行为。年末实现“数据集中管理、网络全市覆盖、监管延伸到县、规则全市统一、问题属地处理”,真正管好用足老百姓的“救命钱”,促进医保事业发展。
10. 稳步提高保障待遇水平。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80元以上,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稳定在80%和70%以上,大病保险合规费用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健全失业保险金待遇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足额发放动态物价补贴。科学合理提高工伤待遇水平,工伤康复人数、试点地区预防培训人数分别达到300人和1500人。
11. 优化经办管理服务。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能力建设。组织实施企业退休人员第四轮免费健康体检。推进“智能医保”建设,完善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确保即时结算率达到80%。推动淮海经济区异地联网结算工作,提升徐州作为淮海经济区医疗中心的服务能力。
12. 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开展省级社保基金安全评估试点工作。加强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强化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纠正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做好人社指标季度运行分析。
(三)、紧贴服务发展,统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13. 完善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机制。举办第十届“博洽会”。发挥“澳中人才联络站”作用,加强与澳大利亚人才合作战略,办好“澳洲专家沛县行”活动。做好“中国政府友谊奖”和“江苏友谊奖”推荐上报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外专千人计划”、省“外专百人计划”以及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新增专业技术人才3.15万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10万人次。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素质提升培训考核4100人。
14. 强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组织申报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企业博士集聚计划、留学人员创业园、国家和省引智项目。指导博士后工作站开展工作,对长期空站且无招收意向的工作站进行撤站;完善留学人员创业园政策,力争园区孵化面积、入住企业数量、留学人员引进数量有所增长。年度新增留学回国人数60人,新引进长期外国专家人数47人。
15. 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首席技师等优秀高技能人才的评选推荐工作。启动实施“新型技能大军培育工程”,推进技工院校改革,深化校企合作。做好第三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的预赛、参赛工作。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1.5万人,职业技能人才鉴定取证人数7.6万人。
16. 设立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资金。加快出台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高技能人才激励、培训培养、引进和基础平台建设等,努力营造尊重高技能人才、重视高技能人才、高技能人才大有可为的良好社会氛围。
17. 推进职称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加强对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分类改革的调研,完善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体系,进一步拓宽评价服务范围,为全社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评价服务。加快职称公共平台建设,提升服务效率。
(四)、深化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公务员科学化管理水平
18. 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研究落实公务员分类管理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健全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序列,构建警务技术职务序列。出台公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办法,指导涉改单位稳妥做好司勤人员安置工作。
19. 完善公务员管理工作机制。做好2015年度公务员考录工作,完善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和面试考官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公务员报考者诚信档案。规范机关(参公)单位人员计划管理,探索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
20. 规范开展公务员考核奖惩。研究制定平时考核工作意见,加强考核联系点和考核信息化建设。加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优化全市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组织实施国家、省表彰奖励评选推荐工作。健全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研究公务员申诉办案规则。
21. 提升公务员队伍能力素质。开展“公务员基本能力提升”主题培训活动。继续抓好公务员四类培训、“送教下基层”、苏南苏北公务员对口培训等活动。加强和改进公务员任职培训,完善培训考核评估、结果应用等制度,公务员在职培训3.56万人次。
(五)、规范有序管理,稳妥高效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22. 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动态管理制度。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稳慎做好涉改单位人员分流工作,探索研究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管理方式。开展实施“吃空饷”、“在编不在岗”和“超编进人”专项治理。
23. 强化军转干部培训和安置工作。加大军转干部专业培训创新力度,扩大培训范围、延长培训时间,提高学习培训层次,确保完成年度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和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组织筹备在徐州召开的全国军转干部培训与人才配置现场会。
24. 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实施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方案,调整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水平。落实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和乡镇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工作补贴政策。继续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
25. 提升人事考试科学化水平。提高人事考试安全保障和科学化水平。做好人事考试标准化考场增建工作,完成各项考试任务,确保考试安全率100%。
(六)、强化机制创新,促进劳动关系持续和谐稳定
26. 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做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推进农民工和小微企业劳动合同扩面提质,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9%以上,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5%以上。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用工行为,加强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和后续管理。做好特殊工时管理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
27.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推动仲裁院建设提档升级,强化案件质效监管,统一仲裁政策尺度、调解模式和案件审理流程,提高仲裁机构公信力。仲裁结案率达96%以上,仲裁管理信息系统按期运行率100%。
28. 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强化联动执法机制建设,推行劳动监察一体化执法、跨区域异地执法。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制度,对信用差的用人单位实施重点执法。集中力量依法对社会保险登记、申报以及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实施“一体执法”、“一诉全查”,发现问题“直接征缴”,推动所有法定参保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联动平台举报投诉动态录入率95%,案件按期运行率95%。
29. 做好家政服务业和农民工工作。贯彻《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举办第三届家政服务业技能大赛,扩大规模、提高规格,发挥激励引领作用,推动家政服务技能水平的提升。联合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开展家庭服务行业标准化建设,培育家庭服务行业品牌。扎实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
(七)、发挥市场作用,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30. 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有效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资源,发挥政府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作用,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培育和发展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健康发展。
31. 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坚持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并举,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统筹谋划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加大国内外服务机构的引进与合作,重点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的人力资源服务业地方品牌。
32. 加快行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强标准化试点工作的宣传、推行与评估,发挥行业标准化服务的规范引领作用。建立政府监管、机构公开、社会监督的人力资源诚信服务业体系,强化人力资源市场监管。
33. 完善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机制。研究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相适应的人员流动政策。继续实施“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做好军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加强对口援助工作的统筹安排和组织协调,积极做好援疆工作。
(八)、提升服务能力,夯实强基工程和自身建设
34. 推进人社系统信息化建设。强化信息化的支撑能力,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和社保征管系统,推进“电子社保”建设。加快人社信息专网建设、查询机布设全部到位。推动基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升“15分钟人社基本公共服务圈”运行水平。
35. 拓展社保卡功能应用。将人社领域相关业务工作与社保卡关联,确立社保卡功能地位,加快推进社保卡应用,年末社保卡持卡人数达到420万以上,社保卡公共服务开通率60%,网上公共服务率达到75%。
36. 做好新闻宣传和调查研究。完善新闻发布机制,加强新闻发布载体建设。开展“法制人社”主题宣传年活动。加强舆情管理,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深入基层一线开展随机调研,健全调研成果评审、转化制度。
37. 加快档案规范化管理和信息化建设。推动档案管理与业务系统“挂接”,实现“业务-档案”一体化,提升档案管理能力、使用效率,方便群众查询。
38. 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严格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依法接受司法监督。以行政审批公开为重点,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为“法制人社”打下基础。
39. 加强文件规范性管理。做好各项制度文件的“废改立释”工作。认真梳理人社部门印发的各项政策文件,对不适用工作需要的立即废止,上级没有明确规定的审批程序要立即修改完善。涉及群众利益诉求的文件,要加强宣传解读。
40. 统筹做好机关党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的贯彻落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推动百姓办事“零障碍”常态化,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和专项治理,培育一批优质服务窗口。
41. 做好规划编制和统计服务。开展“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科学编制“十三五”人社事业发展规划草案。做好年度计划编制执行,做好统计信息服务。
42. 做好信访维稳和应急管理。推进诉访分离。做好重要敏感时期信访维稳,推进重点领域稳定工作落实,加强重点群体和人员疏导稳控。推进信访积案化解,推行阳光信访。建立完善重大矛盾协调化解、突发事件信息预警及应急处置等机制。
43. 建设高素质人社干部队伍。创新干部培训模式,严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制度。坚持从严教育干部。健全科学考核机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加强机关文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思想境界、丰富文化内涵。使“忠诚、公道、敬业、廉洁”的徐州人社精神更加深入人心。
四、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单位性质:行政机关,经费管理方式:财政拨款。
徐州市市直离休人员医疗管理办公室,单位性质: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拨款。
徐州市人力资源办公室、单位性质:全额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拨款。
徐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单位性质:全额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拨款。
徐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单位性质:全额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拨款。
徐州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单位性质:全额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拨款。
徐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单位性质:全额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拨款。
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单位性质:单位性质:全额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拨款。
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单位性质:全额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拨款。
徐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定级办公室,单位性质:全额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拨款。
徐州市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单位性质:全额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拨款。
徐州市劳动监察支队,单位性质:全额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拨款。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单位性质:全额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拨款。
徐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单位性质:全额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拨款。
徐州市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单位性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自收自支。
徐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单位性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自收自支。
徐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单位性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自收自支。
五、收支预算表及填报说明
(一)收入预算
1. 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6010.09万元。
2. 非税资金1812.93万元,主要包括人事考试报名费150.75万元;医保违约金380万元;劳动能力鉴定费151.31万元;职业技能鉴定收费568.09万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培训费413.38万元;罚没收入149.40万元。
(二)支出预算
1. 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89.27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84.22万元。
2. 经济分类:
(1)基本支出5453.4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3636.35万元,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66.16万元: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650.9万元,指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如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2369.61万元,指各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满足单位基本职能的支出项目计划。
六、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收入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主要由人员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及车辆运行费用构成。
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是根据2014年10月份我局发放人员工资测算安排,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车辆运行费用均按按财政部门核定的2015年部门预算标准安排经费。
项目支出的安排是根据要完成的人社部门具体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核定拨款金额。
预算公开表一
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 |||||
部门名称: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单位:万元 | ||||
收入预算 | 支出预算 | ||||
项目名称 | 金额 | 功能分类 | 支出用途 | ||
功能科目 | 金额 | 项目名称 | 金额 | ||
一、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 7,823.02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9.53 | 一、基本支出 | 5453.41 |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
| 二、外交支出 |
| 1、工资福利支出 | 3636.35 |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 三、国防支出 |
|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1166.16 |
四、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3、商品和服务支出 | 650.90 |
五、转移性资金 |
| 五、教育支出 |
| 二、项目支出 | 2369.61 |
六、债务资金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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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资金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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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698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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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8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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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节能环保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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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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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农林水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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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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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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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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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金融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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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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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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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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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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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一、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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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结余 |
| 当年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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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合计 | 7,823.02 | 支出合计 | 7,823.02 | 支出合计 | 7823.02 |
预算公开表二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 | ||
部门名称: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单位:万元 | |
功能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合计 |
| 7,823.02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9.53 |
20110 | 人力资源事务 | ***9.53 |
20110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76.00 |
2011008 | 引进人才费用 | 10.00 |
2011012 | 公务员综合管理 | 10.00 |
2011050 | 事业运行 | 417.18 |
2011099 | 其他人事事务支出 | 136.35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6,989.27 |
20801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6,989.27 |
2080101 | 行政运行 | 1,958.72 |
208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18.00 |
2080105 | 劳动保障监察 | 427.29 |
2080106 | 就业管理事务 | 115.88 |
2080107 | 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 | 125.00 |
2080109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2,488.91 |
2080110 | 劳动关系和维权 | 58.06 |
2080111 | 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 902.13 |
2080112 |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 15.00 |
2080199 |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 680.28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84.22 |
21005 | 医疗保障 | 154.22 |
2100501 | 行政单位医疗 | 30.00 |
21005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24.22 |
21099 |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30.00 |
2109901 |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30.00 |
预算公开表三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 | ||
部门名称: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合计 |
| 7,823.02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3,916.25 |
30101 | 基本工资 | 579.22 |
30102 | 津贴补贴 | 2,218.66 |
30103 | 奖金 | 14.31 |
30104 | 社会保障缴费 | 824.16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279.90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102.11 |
30201 | 办公费 | 439.81 |
30202 | 印刷费 | 55.80 |
30205 | 水费 | 6.59 |
30206 | 电费 | 93.94 |
30207 | 邮电费 | 52.70 |
30208 | 取暖费 | 23.97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46.50 |
30211 | 差旅费 | 117.20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10.00 |
30213 | 维修(护)费 | 31.10 |
30214 | 租赁费 | 37.00 |
30215 | 会议费 | 49.70 |
30216 | 培训费 | 82.50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50.50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17.50 |
30226 | 劳务费 | 270.68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156.35 |
30228 | 工会经费 | 15.63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86.00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57.95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400.69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166.16 |
30301 | 离休费 | 582.38 |
30305 | 生活补助 | 4.06 |
30307 | 医疗费 | 59.98 |
30311 | 住房公积金 | 290.79 |
30312 | 提租补贴 | 228.95 |
310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37.00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17.00 |
31006 | 大型修缮 | 20.00 |
399 | 其他支出 | 601.50 |
39999 | 其他支出 | 601.50 |
预算公开表四
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表 | |
部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单位:万元 |
项目 | 预算数 |
一、“三公”经费合计 | 146.50 |
1.因公出国(境)支出 | 10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 | 86 |
公务用车购置 | 0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 86 |
3.公务接待费支出 | 50.50 |
二、会议费 | 49.70 |
三、培训费 | 82.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