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民政局关于印发天河区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第五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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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9日发表
穗天民〔2018〕219号
区有关单位、区属社会组织:
根据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民规字〔2017〕2号)要求,现将天河区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第五批)印发给你们,作为选择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依据。
***:天河区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第五批).docx
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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