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成功调解12人工资集体仲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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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21日发表
2013年元月,邢艳明等12名外地务工人员向新沂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请,请求新沂市某食品公司支付拖欠工资。该食品公司由于春节前货款不能及时回收,资金紧张,拖欠了部分员工11、12月份工资。新沂市劳动仲裁委员于2月7日进行了调解。经过大量努力,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该食品公司向12名务工者支付共计125327.5元。在劳动仲裁委员的协调下,企业积极筹措资金,近日已全部付清欠款。务工人员顺利拿到了工资,案件成功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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